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據韓聯社8月30日報道,30日,由韓國慰安婦援助團體“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會”主導的“正義記憶財團”代表12名慰安婦受害者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韓國政府賠償。
受害者們認為,韓國政府2015年12月底同日本簽署的韓日慰安婦協議違反了2011年憲法裁判所的判決,給受害者帶來了精神和物質上的損害,要求政府給予受害者每人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的賠償。
此次訴訟的原告主張,日本不願承擔法律責任卻還使用“最終、不可逆的和解”等字眼。針對2015年底韓日達成的協議內容,原告認為是“政府違憲不作為”的持續。
2011年,韓國憲法裁判所判決韓國政府為解決慰安婦問題並未向日本政府要求損害賠償,此行為侵害了慰安婦受害者的基本權利,屬於違憲。另外,韓國政府沒有做出應做努力的不作為行為也違憲。
截至目前,韓國內存活在世的慰安婦受害者約有40人,本次要求訴訟的人占30%。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