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9日電/巴黎一家法院(Bobigny)27日判處搶劫華裔家庭的三名青年12到18個月徒刑。今年3月,三人在巴黎近郊聖德尼省Drancy一家餐館的地下停車場對這家華裔家庭發動了攻擊。
人民網電,據法新社報道,在數周前發生的中國人張朝林在巴黎近郊Aubervilliers遭劫並被毆打致死導致華裔強烈抗議後,法院認定此一搶劫事件含有種族主義性質,情節嚴重。三名涉嫌犯罪青年在法庭否認涉嫌種族攻擊。
三人年齡分別為22歲和23歲,他們被指控在3月26日晚間,在聖德尼省連續進行了兩次搶劫活動。第一起案子因證據不清免於起訴,第二起案子發生在當晚22時以前,地點在Drancy一家餐館的地下停車場,三人對華裔一家發動攻擊。根據法庭陳述,凶手當著四個孩子的面,毆打三位大人。
檢察官指控三人根據族裔特征、根據所謂華人有錢的種族偏見選擇受害者。據指出,犯罪情節幾乎一樣,每次,三人選擇的受害者,幾乎都是中國商人,這些人被跟隨,然後遭到毆打,最後被搶劫一空。檢察官據此認為三人犯罪情節嚴重,要求法院判處三人30個月至三年的徒刑。根據法庭判決,三人中,兩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2個月,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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