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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10月19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山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和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長白雲公開宣判,兩人均因受賄罪分別領刑15年和12年。十八屆六中全會召開前夕,再有兩名老虎塵埃落定。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被提起公訴的省部級以上官員中,已開庭審理32人,14人獲刑。十八大以來已獲刑的原省部級官員上升至34位。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今年以來,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力度,一大批落馬高官進入司法程序,被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並判處刑罰,對腐敗分子形成有力震懾,展現了中央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
20天內“八虎”獲刑
9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對被告人萬慶良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敏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了解,自3月30日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被判刑後,只有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和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獲刑,而郭伯雄宣判後長達兩月的時間裡,再無新的省部級官員獲刑。萬慶良案和王敏案的宣判則開啟了這一輪密集宣判“大老虎”的序幕。
在隨後的20天裡,又有全國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海南省原副省長譚力,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以及聶春玉、白雲6人的案件先後宣判。上述8人中,一人獲刑死緩,4人被判無期,其餘三人均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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