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6日電/近年來,“互聯網+”“文化+”等成為人們熱衷討論的名詞,加上政策支持和資本投入,文創企業異軍突起,互聯網與文創產業的聯手也成為必然趨勢。
在近日舉辦的“互聯網+背景下文創產業的創新與發展研討會”上,來自商界和文化界等10餘位嘉賓,圍繞如何利用“互聯網+”的背景實現文創產業創新發展這一議題展開討論。
文創產業需與互聯網強強聯合
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長盧衛介紹,在聯合國教科文衛最新發布的文化創意產業全球地圖顯示,全球的文化創意產業平均每年創造的產值是2.25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的3%,超過了全球電信業產值的1.5萬億美元。同時,地圖還顯示,全球參與文化創意產業的員工有3000萬人,占全球工作人口的1%,其提供的工作崗位數量超過了歐洲、美國、日本三地汽車工作崗位的總和。
“據我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文化產業增加值是25829億元,相比2003年增長了21%,年均增長率已超過10%。“這比目前國家GDP的增長率高。”中國文化產業協會秘書長金鵬說。
在文化產業迅速發展的現狀下,促進文化產業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僅可以推動文創產業轉型升級,既改變文創產業的生產、創作、體驗和消費的模式,還可以促進文化與金融、傳統製造業等領域的融合發展,極大地擴大了文創產業的應用領域和應用深度。同時還提供了非常便捷的國際市場消費渠道,幫助我們國家的文化進行前所未有的輸出和變現。
“隨著我國新興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較快發展,跨界融合已經成為文化產業最明顯的特征,網絡、數字的高新技術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深刻地改變了我們獲取知識、傳遞信息和消費文化的渠道和方式,給我們的新興文化業態和新的創作方式提供了廣博的空間。”金鵬說。
“互聯網+”背景下的產業問題
我國看似蓬勃發展的文化產業也面臨著諸多問題。“輕、薄、小、弱”,產業規模不夠大,產業布局較為分散,產業競爭力不強,原創能力尚弱等都是目前文化產業亟需解決的問題。據倫敦經濟院研究結果表明,全球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內容中,來自中國的原創內容僅占2.5%左右,而西方發達國家原創內容占總體比率的80%以上。
人民政協報社副社長、人民政協網執行董事王相偉說:“我國文化產業還存在著文化產品和文化市場不夠發達,文化人才市場發展滯後的問題。現如今,有影響力和輻射力的龍頭企業與知名品牌較少。同時,不少創意產業主體和企業並未深入理解互聯網生態和模式,也並未形成符合自身產業定位的商業模式和價值鏈等。”
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國家知識產權原副局長李玉光認為,“互聯網+文創產業”涉及的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其中聯繫最密切版權除了線下的文創傳統版權,還包括網絡數字版權。暴露的版權問題包括:首先,直接侵權問題嚴重。在“互聯網+”環境下,人們要從網上複制或使用他人的創意變得非常容易。其次,“互聯網+”環境下存在搶注行為。再次,許多企業版權保護意識較弱,也不明白其中蘊含的利潤。互聯網技術使運行模式和平台不斷增多更新,導致很多企業不會保護自己。最後,網上版權交易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不能滿足交易本身的發展需求。
“互聯網+文創產業”成果與未來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認為:“‘互聯網+’是前沿的狀態,有了全球互聯網和移動互聯,便同時擁有機遇和挑戰,文化創意產業也需要插上互聯網的翅膀。”
“‘互聯網+’有足夠廣闊的市場支撐。2015年,全國居民文化消費比2013年增長了30%,超過社會消費支出的平均水平。可以看出,近幾年在‘互聯網+’迅猛發展驅使下,文創產業也得到了極大地發展與提升。”金鵬說。
面對“互聯網+”背景下文創產業取得的不俗成果,有專家指出,未來5年,我國文化產業將成為國家戰略性支柱產業,其增長比例至少每年要達到15%以上。
王相偉認為,我國文化產業結構正在發生巨變,傳統文化的轉型已迫在眉睫,互聯網企業正在主導文創產業併購和資源整合。在“互聯網+”的網絡新思維指引下,圍繞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的發展現狀,互聯網思維正為中國文化產業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機遇。
(來源:中國文化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