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近日,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
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次全會制定新的準則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完善“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需要,二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三是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需要。
《準則》既是黨章規定的具體化,也是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形成的一系列舉措的系統化,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基本遵循。
該負責人指出,中共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相繼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了專題研究,這次六中全會再以制定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修訂黨內監督條例為重點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這樣“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就都分別通過一次中央全會進行了研究和部署,這是黨中央的一個整體設計。
同時,這次六中全會在深入總結中共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生動實踐的基礎上,認真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這對於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必將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該負責人表示,在長期實踐中,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但是一個時期以來,也出現了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特別是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嚴重破壞了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了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了巨大損失,教訓十分深刻。
“要鞏固全面從嚴治黨的好勢頭,有效防範已經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反彈復發,防止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必須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完善規範,健全制度。”該負責人說。
1980年,共產黨制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這是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黨內政治生活作出規範,具有開創性意義。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1980年的準則主要原則和規定在今天仍然適用,比如,其中關於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等。但考慮到1980年的準則是在“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那個特殊時期制定的,現在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有必要制定一個新的準則。總之,新老準則相互聯繫、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對於如何貫徹落實好《準則》提出的一系列新舉措和新觀點,該負責人認為,必須把教育、監督、查處、問責這四方面的工作結合起來。
“需要強調的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是對全黨提出的要求,也是全黨的共同任務,但最重要的是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準則在這方面作了突出強調,提出了不少具體要求,特別是提出要制定高級幹部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意見。”該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