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湖南湘潭市紀委17日通報,湘潭市一批在征拆中索賄受賄、冒領騙取征拆資金的“蠅貪”被執紀部門嚴厲問責。
湘潭高新區公用事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副局長、拆違控違辦原主任傅朝陽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索賄受賄。傅朝陽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職務之便,在湘潭市板塘街道一征拆項目中,向某開發公司索要30萬元好處費,還11次索要或收受拆違控違對象財物共計13.8萬元,為私搭亂建“開綠燈”。2017年5月8日,傅朝陽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湘潭經開區和平街道原九華村黨支部書記黃志強虛報冒領騙取征拆資金。黃志強在任九華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於2008年底至2011年初,在湘潭經開區部分項目的徵地拆遷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虛報村民骨幹代表獎勵經費的方式,分多次騙取征拆資金共計77.5萬元,占為己有。2017年4月25日,黃志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湘潭經開區和平街道原民樂村黨支部書記張國志組織他人騙取征拆資金。張國志在任民樂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2010年至2012年湘潭經開區招商項目徵地拆遷涉及民樂村時,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郭某某不符合征拆條件的情況下,在郭某某的請托並收受其所送現金5000元之後,指使他人將一棟違法建設的雜屋和池塘等相關設施提供到郭某某名下,騙取征拆補償款31.6125萬元,從中獲利2萬元。2017年4月25日,張國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