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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從天津市靜海區獲悉,經過警方全力調查取證,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誘騙進入傳銷組織的經過。截至發稿,陳某、張某、江某某、翟某某、胡某等5名涉案人員已被抓獲,犯罪分子對誘騙李文星進入傳銷組織並進行控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江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近日,“李文星事件”引發高度關注,李文星如何被誘騙進入傳銷組織的經過細節及在靜行蹤成謎,引發各界追問。
為查明李文星被誘騙進入傳銷組織的經過及溺亡原因,連日來,公安靜海分局工作專班會同市相關部門晝夜開展工作,圍繞李文星生前在靜海的活動軌跡、接觸人員深入開展調查取證,並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全力抓捕。
現已查明,“蝶貝蕾”傳銷組織成員陳某利用手機和郵箱在“BOSS直聘”網上冒用“北京科藍軟件系統有限公司”之名,發布虛假招聘信息。
李文星投發簡歷後,陳某於5月20日將李文星誘騙至靜海,後向傳銷組織上級張某進行了匯報,張某又向他的上級胡某進行了匯報。
胡某安排傳銷人員江某某接站,之後將李文星送至位於靜海區靜海鎮上三裡村的傳銷組織人員艾某某管理的寢室。隨後,李文星又被轉移至位於靜海鎮楊李院村的胡某管理的寢室,最後被轉移至位於靜海鎮楊李院村的傳銷人員李某某管理的寢室。
經過調查取證以及相關涉案人員供諱,確認李文星在靜期間已交付了傳銷產品費,正式加入了傳銷組織,並在進入傳銷組織後期已不需要被控制,可以在傳銷組織內部自由活動。
據悉,相關調查工作正在有序開展,對李文星溺水死亡原因做進一步核查確認。
(來源:人民網—天津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