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澳門新修訂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控煙法》大幅擴大公共場所禁煙範圍,並禁止部分銷售點公開展示煙草製品,還大幅提高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由此前的600澳門元提高到1500澳門元。
澳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控煙辦)主任鄧志豪期望《新控煙法》生效,能達到世界衛生組織2年前的建議,將澳門吸煙率降低三成。特區政府預期2025年可將澳門吸煙率下降至11%—12%,以達至建議目標。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範圍擴大
作為《控煙法》修訂前後主要變化之一,室內公共場所禁煙範圍的擴大備受關注。根據《新控煙法》,除機場及娛樂場所可設置吸煙室外,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公交車站和的士站10米範圍內也禁止吸煙。
同時,《新控煙法》禁止在娛樂場所銷售香煙,禁止部分銷售點公開陳列煙草製品。便利店、超市、報攤等銷售點以後只能展示煙草價格,不能使消費者從銷售點外通過陳列窗看到煙草製品。《新控煙法》還將電子煙納入禁售範圍。根據規定,電子煙不准售賣,也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電子煙同樣違法。
澳門《控煙法》自2012年實施。配合特區政府各項控煙措施,澳門各年齡人群吸煙率近年來明顯下降。根據特區政府衛生局公布的“澳門健康調查2016”,澳門18歲及以上人口吸煙率已由2006年的18.4%下降到2016年的16.6%。2017年7月,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新修訂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在原有控煙措施基礎上繼續加大控煙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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