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交通運輸部28日表示,滴滴公司順風車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網約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未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前,滴滴順風車業務繼續下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也將依法處理。
新華社報道,交通運輸部28日舉行網約車順風車聯合安全專項檢查媒體通氣會,通報交通運輸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檢查組今年9月對滴滴、首汽、神州、曹操、易到、美團、嘀嗒、高德等8家主要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開展進駐式聯合安全專項檢查的情況。
從檢查情況看,滴滴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
順風車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存在用戶個人信息洩露風險和安全隱患,產品“社交化”定位誘發重大安全風險,順風車規則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涉嫌非法經營道路客運,業務資金結算模式不合規。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失,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實未足額保障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管理人員未經考核合格,未按規定開展駕駛員培訓教育。
網約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大量存在無資質非法運營的情況。
應急管理基礎薄弱且效能低下。
社會穩定風險突出。推廣“以租代購”業務,派單和分配機制等運營規則不透明,朝令夕改,存在不穩定風險隱患。
公共安全隱患問題較大。駕駛員從業資格、背景情況審核把關不到位,企業對人車線下管理失控。對高危駕駛員預警清理不到位,對異常行程、異常訂單取消缺乏有效監測管理,APP安全功能設置不完善。
互聯網信息安全存在風險隱患。
對於其他7家平台公司,聯合檢查組也發現了如網約車合規率仍有不足、安全生產管理亟需增強、公共安全防範存在不足等相關問題。
針對發現的問題,聯合檢查組形成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處理的意見:
一是未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前繼續下架滴滴順風車業務。二是依法處置非法營運行為。三是對相關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由相關屬地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罰款等行政處罰。同時要求滴滴公司對照問題清單,對內部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理。四是處置涉嫌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和發佈違法廣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