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1日電/為維護亞洲文明對話大會期間北京地區的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5月11日0時至16日24時期間,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5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通報了以上信息,對於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亞洲文明對話大會期間,北京除了禁飛“低慢小”航空器外,也禁止放飛孔明燈。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產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築物後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掛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火災。
按照2014年出台的《關於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對於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及個人,相關部門可對其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