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相信倪萍沒為“共和國脊梁”稱號花過錢,相反,活動主辦方倒很可能在獎項稱號之外,給予了倪萍等獲獎者一些尊貴待遇、獎金或其他補償。道理很簡單,在此事被揭露之前,倪萍等獲獎者的知名度以及公眾形象美譽度,要遠遠高於神神秘秘的“脊梁”系列活動。勸說、誘導她們這些名人接受一個獎項,相關的新聞報道、資料圖片就可以拿來作為“脊梁”系列活動的層次、掌握稀缺名人資源等權威性的證明,五花八門的收費發獎後續活動,“營銷”做起來就容易多了。
這種手法並不鮮見。商家往往願意斥巨資請巨星代言新品牌產品(服務);新營業的商場為了提高身價,不僅不收進場費和銷售分成,還會提供補貼,以吸引國際知名服裝、鞋帽品牌入駐。
“共和國脊梁”、“中華脊梁”一系列活動的主辦方,多是掛靠在部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組織之下的官辦協會,長期以來依賴承接掛靠單位的資源生存,遠離市場與社會,類機關化運作。當事業單位、社團相關體制改革得以實質推進,這些官辦協會得到的撥款和活動資源日漸減少,它們又放不下身段像真正的民間組織、有代表性的行業機構那樣去籌款發展,而是千方百計利用既有的人脈資源、掛靠單位的名頭,辦活動發獎、編書、張羅項目。買單者多為對這類活動、主辦機構與部委等方面關係不了解的基層官員,以及中小企業主。
問題是,這類活動舉辦的頻率實在太高,某些協會甚至挖空心思張羅與協會章程、職能毫無關係的活動(即以此事為例,一個經濟類報刊的協會組織居然“跨界”到文藝界,給藝術家發獎)。這就大大超出了基層黨政單位和中小企業相關人員的需求,也降低了此類活動的口碑信譽,很多地方甚至明文規定未經直接上級下文(轉發),不得接收區號為“010”的評選活動邀請函,更不得參加此類活動。由此可以解釋,為什麼“中華脊梁”活動要將邀請函發到政府和企業之外的普通人那裡,明碼實價兜售獲獎證書,因為這個“生意”現在實在是太不好做了。
需要指出的是,官辦協會操作“脊梁”系列活動,都不斷解構銷蝕自身、掛靠單位乃至政府的公信力,扭曲了各行業、各領域行業評價的基本規則。如前述,這種以名換利的“盈利模式”,本身也是不可持續,路子會越走越窄。要解決這些問題、扭轉現有局面,不能僅僅從個案去追究涉事協會、官員的責任,而應該加快事業單位、社團相關體制改革,讓官辦和民辦行業協會回歸本位,依照章程和規則辦事,不再做市場規則和行業秩序的破壞者。(時間:7月18日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