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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稅讓公衆心驚肉跳 |
很多人可能都是第一次聽到單位發點月餅,居然還要扣稅,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人家征不到的。只是大家仍舊有疑問,既然單位發的是實物,不知道交稅的時候,能不能也交實物?比如大家是不是可以把分到的月餅按交稅比例分給稅務部門一些,算作交稅呢?估計不會,他們是只認錢,不認物的。
月餅稅毫不客氣地接過了加名稅的槍,勇敢地跳進了公眾爭論的漩渦之中。這種質疑,其實跟郭美美將紅十字會送上了輿論的聚焦處一樣,並非針對某個人或者某個團體,而是他們背後所存在的某些亂象。公眾之所以對月餅稅產生反感,大抵是因為當下稅收亂象諸多,比如徵稅隨意性太強以及新稅種設置不夠慎重等。
實際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是有規定“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需要交稅。問題是這個規定,時而顯靈,時而失效,隨意性太強,有失嚴肅而得不到尊重。再比如這次新婚姻法解讀而引發的加名稅,有的地方收,有的地方不收,更可笑的是像南京征加名稅居然僅憑領導一個電話。而北京徵收一個新的稅種叫“地方教育附加費”,理由竟然是上級財政部門同意了。稅收作為一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很嚴肅的事情,竟然隨意到僅憑領導一個電話和財政部門允許就開始徵收,這樣的稅收如何不令人憤慨?
公眾對於月餅稅等稅收項目的不滿,一定程度上是因為當下的稅收亂象重重。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必須要規範稅收,凡是出現新的稅種,必須要經過相關部門審議並通過,走合法的程序。這樣的稅收或許才能真正起到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結構的作用。(時間:8月29日 來源:新文化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