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載評論文章說,陳水扁不必再用電子報對外解釋他的冤屈,現在他可以光明磊落地循“憲政”體制,用具有法定地位的正式答辯書,來回應立法院將交付審查的罷免案,並向台灣全體人民作一交代。
罷免陳水扁案可望今日在立院交付審查,依法陳水扁可以提出答辯書;但若不提答辯書,立院仍可逕行審查。提不提答辯書,陳水扁可能陷於兩難。
文章指出,若不提答辯,說客氣一點,是權力的傲慢;說難聽一點,則形同承認了罷免案的指控,卻連自我辯護的膽識皆無。反之,若提答辯,則如何措辭,亦費思量,總不能又說“趙建銘有罪,不可株連我陳水扁”吧!
罷免案需立院三分之二始能成立,所以現在已知不可能通過。但是,畢竟罷免案將正式進入“憲政”程序,陳水扁非但應向主張罷免的人民提出解釋,尤其更應對反對罷免的人民(即支持陳水扁者)有一個說法。
事態發展至今日地步,陳水扁若不答辯,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已不知如何答辯,亦已沒有勇氣答辯;這非但是陳水扁個人在“憲政”上的恥辱紀錄,亦形同逼使民進黨及台聯去支持一個喪失自我辯護膽識的陳水扁,不啻即成了泛綠共同的恥辱。
未來十五天內,提出罷免案的泛藍將舉行十場公聽會;陳水扁不能只靠三分之二的門檻來面對情勢,他也必須在攻防論述上留下“憲政”紀錄。否則,立院罷免雖可不答辯,但社會的政治審判卻不容陳水扁裝聾作啞。
在電子報上揮灑自如的陳水扁,難道會在法定答辯書上繳白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