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檢調昨天偵訊李慧芬,問她提供發票給李碧君拿去給吳淑珍使用的動機。李慧芬說,她聽堂姊李碧君說,吳淑珍蒐集發票是要拿去對獎及作公益,而吳淑珍很節儉,沒有什麼發票,才請她協助取得。
據聯合報報道,李慧芬說,去年九月,她向李碧君提及她的公司也需要用發票,如果發票沒有中獎,可不可以還給她用;不過,從那時候開始,只要她一向李碧君談到發票的事,李碧君的態度就變得很兇。
她表示,她想索回發票後,李碧君就開始找各種理由推託,就是不還她發票;從那時開始,她開始感覺有一股力量在對付她、在防她,所以影印一些資料留存,作為保全證據之用。
據了解,李慧芬告訴辦案人員,李碧君開口向她索取發票時,明確告訴她發票是“夫人要的”;她認為理由很正當,才找出一些過去她住宿、消費的發票給李碧君,並同意李碧君代她處理君悅飯店發票開具的問題,由李碧君轉交吳淑珍。
李慧芬作證指出,她聽李碧君說,吳淑珍想要一些發票對獎,對中發票後,獎金要捐給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