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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提出檢察總長的退場機制修法,希望可以了結陳聰明的爭端.(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6月2日電(記者 黃惠玟)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有鑑於“檢察總長”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引發的爭議,於今天上午提出相關修法,建議在“法院組織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中建立“退場機制”。其中,有關“檢察總長”部分,明訂“法務部長”或四分之一“立委”可以提出不信任案,經過半“立委”贊成後,“檢察總長”即應向“總統”提出辭職,至於要不要核准由“總統”決定。
蔡正元指出,“檢察總長”陳聰明因扁案遭到外界不少質疑,從“法務部長”王清峰於“立法院”的答詢都可以看出兩人相處不夠融洽,既然兩人不能合作,總該有人退場,至於獨立機關“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近來也是多事之委,因此,他才決定引用“憲法”增修條文對“行政院長”不信任案的設計,作為“檢察總長”及通傳會的退場機制。
在“檢察總長”部分,由於制度上總長必須經由“總統”提名,“立院”通過同意權,也因為這個設計,蔡正元指出,使得“法務部長”及“檢察總長”權力有競合的情況,“法務部長”到底管得動總長嗎?兩者之間到底誰大誰小?於是,在他的修法中,確立“法務部長”可以提出不信任案的地位,給予“法務部長”有監督總長的權利。
另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退場機制,則是給予提名的“行政院長”或四分之一“立委”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利,經過半“立委”贊成後,被不信任的委員即應向“行政院長”提出辭職,至於核不核准則由“行政院長”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