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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被判詐欺 綠委稱應防止她脫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5 12:16:46  


李俊毅表示,黨團立場希望對李慶安的財產提出假扣押,以防止她脫產,無法追回薪資。(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記者 黃筱筠、黃惠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針對前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涉雙國籍案做出一審宣判,依詐欺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對此宣判仍不滿意,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質疑,法官判處李詐欺罪,而不是貪污罪,若李再上訴,最後很可能不用服刑或是緩刑,法官是不是在包庇李?他也要求,為了避免李脫產,“立法院”應做成決議對李財產進行假扣押。

  與李慶安私交相當深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天幫李緩頰,呼籲外界不要趕盡殺絕,既然司法已經判決,李慶安從第一名的“立委”也快變成了階下囚,就給李好好反省,給她改過的自新機會吧!李慶安至今蠻難過的,但還是堅持認為宣誓就職後,就自動失去美國籍,過程中律師給了李很多錯誤的訊息,讓李做出錯誤的判斷。

  李俊毅表示,詐欺罪與貪污罪罪行不同,詐欺罪最重只能判處5年,但貪污罪最重可判處7年,現依詐欺罪判處2年徒刑,只要上訴未來很可能不需要入監服刑。

  綠委陳亭妃也表示,若判處李慶安貪污罪,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及第4項明定,“其所得財物,應於追繳,並依其情節分別沒收或發還被害人”。李慶安在美國有2筆土地、2筆房地產;在台灣有1筆土地與3筆房地產,存款還有新台幣7百多萬元,基金3千多萬元等。若不假扣押李慶安的財產,等到三審定讞要追討,李很可能已經脫產,什麼都追討不到。

  陳亭妃也稱,台北市議會已經在追討財產方面拿出行動,希望“立法院”也應立即提出假扣押,追溯李慶安利用職務榨取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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