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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清基說,陸生來台取得學位後,依法一個月內必須離開,這個期限可以再討論。(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0日電(記者 黃惠玟)外界報導陸生來台就學將比照台生修業年限最長可到18年,台灣“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表示,這是錯誤的報導,沒有學位可以一修修18年的,陸生來台就學一次只能取得兩年的簽證,只要拿到學位,一個月內就得離開。不過,對於藍委建議應該延長離開的期限,吳清基則表示,這可以考慮、討論。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上午進行“教育部”的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教育部”在母法還未通過之前,就提前在“行政院”的信息網中公告“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雖然“教育部”事後澄清是錯誤,但是這絕對不是小錯誤,到底是在跟誰表態?
陳亭妃並指出,陸生還沒來台,“教育部”竟然就開了不少後門,先是讓陸生來台修業比照台生,一修竟然可以修到18年,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才說台灣的大學不設獎學金招不到陸生,“教育部”就允許台大、交大等學業向企業募款成立獎學金,這些企業都在中國大陸投資,要他們捐款誰敢不捐?
吳清基首先澄清,“教育部”提前公告陸生就學辦法確實是聘顧人員的疏忽,“教育部”已經決定懲處失職人員。
至於允許各大學向企業募款成立獎學金一事,吳清基認為,現在大學可以自主,只要不要用到政府的公費、納稅人的錢,“教育部”最好不要去限制。
最後,有關陸生來台修業年限最長到18年一事,吳清基表示,這是誤導社會的說法,學習各階段都有修業年限的限制,沒有一個學位一修可以修18年的,陸生來台取得學位後,依辦法在一個月內就得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