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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沖說,如果兩岸要共同發行ETF,得再簽一個MOU才行。(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證券交易所日前提出在ECFA之後,兩岸可以考慮在今年下半年共同發行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但“金管會主委”陳沖態度相當保留,他在答覆國民黨“立委”孫大千質詢時指出,這需要台灣的投資人對於中國大陸資本市場有了解,更有憧憬才有可能,但若真要推,也得等ECFA簽完之後,有關兩岸事務要有節奏、有步驟進行。
孫大千在質詢時指出,如果台灣、香港及上海三地的資本市場可以整合,對於台灣資本市場的發展是有幫助的,透過兩岸相互發行ETF,也有助於台灣企業籌資,更可以為台股引進更多資金。
但陳沖指出,兩岸要共同發行ETF,這得要看台灣投資人對於ETF市場是否了解,特別是對於上海ETF組成的公司了不了解,如果都很了解,也對彼此的市場投資有憧憬,那才到可以發行的成熟階段。
他也強調,兩岸共同發行ETF這件事與ECFA無關,事實上,這件事在早期他擔任證交所董事長時也曾經提過,只是依國際的慣例,如果兩地要發行得再簽一個MOU,這部分,就得回歸到去年的4月26日,兩岸有簽一個金融合作協定,當中,就有講到兩方可以定期討論,如果真要發行,就得在這個協定之後,再專門針對ETF簽一個補充性的MOU,那麼認為在ECFA之後再花時間討論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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