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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表示,不排除有第二次早收清單。(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6月15日電(記者 倪鴻祥)針對兩岸ECFA第3次正式協商13日在北京達成共識,馬英九今天中午表示,雖然ECFA文本的部分是確定了,但早收清單是文本的附件,這部分還沒做最後的確定,因此不排除有第二次早收清單的可能,這要等雙方敲定在江陳會談之前,才會作最後確定,也才比較明朗。
一,
馬英九於端午節前夕,邀請媒體記者到府內餐敘,會後答覆有關ECFA的問題。
馬英九表示,“經濟部”昨天有向外界說明,ECFA關於文本的部分是已經確定了,早收清單是文本的附件,文本一共有5個附件,早收項目這部分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還在討論當中。
他指出,因為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所以“經濟部”還沒有公布全部清單內容,這要等兩岸雙方敲定在江陳會談之前,才會做最後確定,到那�時候,應該就可以讓大家知道,有一些產業可能還不了解這一點,相信等到那時候就會比較明朗了。
馬英九強調,目前ECFA內容,不管是台灣銷往大陸的、或者大陸進口台灣的,所佔的比例都各自大概10%到15%左右,並非不是貨品的全部,也不是服務業的全部,只是其中很小的一小部分,這也是原先設計要“小而必要”的部分,現在只是先開個頭而已,這就是為什麼要把兩岸經濟協議加上“架構”這兩個字,就說它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次到位,現在只是第一次而已。
兩岸ECFA第3次正式協商6月13日在北京達成共識,協議文本由序言、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及其他等5章共16條組成,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經濟活動,有關早收清單方面,大陸對台灣開放約500項,台灣對大陸開放200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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