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8日電(記者 李仲維)在台灣蘇花公路坍方現場下落不明的大陸觀光客,如果一直找不到人,後續的死亡認定或保險理賠該如何處理?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今天表示,可採用去年八八水災案例做整體性的鎮處理。
劉德勳以去年台灣八八水災為例,如果當事人無法以遺體來確認死亡的話,但在證據上能證明已罹難,檢察官還是能發出死亡證明書,“法務部”當時曾以這樣的方式處理一些案件,他認為八八水災的案例,應該也足以面對這次蘇花公路坍方所必須處理的問題。
劉德勳說,檢察官屆時應會進一步瞭解做出判斷,採用八八水災案例做整體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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