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0日電(記者 黃惠玟)在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簽訂之後,台灣方面為進一步確保消費者權益,推廣台灣生產製造優質商品,“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商品標示法第9條修正案”,未來商品經認定原產地為台灣者,得標示“台灣生產標章”。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指出,台灣有非常多優質商品,以及很好的製造廠商,兩岸交流頻繁後,可能對台灣本地廠商造成很大衝擊,如果可以標示made in Taiwan,標示台灣製造的廠商、材料、成分跟原產地對消費者保障會更多。
翁金珠表示,法案修正之後,不僅可以推廣台灣優質商品,更可以為國人消費權益、食品衛生安全多一層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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