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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組織陸一特抗爭者 揚言控告老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0 12:55:56  


綠委推動成立“台灣陸軍第一特種兵權益促進總會”,“立法院”會議室擠進約500人。(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6月10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灣“陸軍第一特種兵”簡稱“陸一特”,因早年多服一年兵役,在民進黨“立委”組織、號召下,向馬政府求償。陸一特今天在“立法院”成立“台灣陸軍第一特種兵權益促進總會”,約近500人到場,綠委蔡同榮、劉建國、潘孟安、郭玟成、市議員江志銘等人更到場力挺。

  台灣軍方目前決定不採金錢賠償,而以精神表揚及贈與榮譽勳章等方式處理。

  今天現場除了是陸一特促進總會成立大會,綠委與部分陸一特也痛批退役老將赴大陸的言論,他們高喊“將軍通敵、還我終生俸”,下午將到法院提告。

  促進總會長由前台聯“立委”黃宗源擔任、副會長包括江志銘、前“立委”何敏豪等人,現場有從全台選出的22為分會長,70支會長以及各分支會幹部將近500人到場,早上舉行成立大會授旗典禮,聲稱已有近5千人加入會員。

  適逢2012年大選,蔡同榮領軍成立陸一特促進會,設立多個分支會,隱含為2012練兵的意味。

  早年台灣役男服役前要抽籤,抽到海空軍役期3年,陸軍2年。台軍方1967年依據兵役法第38條,“平時為現役補缺,得辦理臨時召集”的規定,將部份役男以抽籤方式,只要是中籤者於服役2年後,應臨時召集在營繼續多服1年兵役,並且依照同階級支領薪資,直到臨時召集令期滿後才可返鄉。

  因此,當年許多軍人認為一張臨時召集令就要他們多付出一年的青春,部份人士主張當時的“陸一特”召集制度違反當初的兵役法,並質疑其合法性,要求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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