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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朱雲鵬:我是在扁政府任內依法買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1-10-26 14:44:55


朱雲鵬(中)在李永然(左)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他買屋過程一切合法,也絕無利用職權施壓。(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0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引據《壹週刊》最新一期報導,指前“政務委員”、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總監朱雲鵬也擁有農舍。朱雲鵬上午強調,他是在扁政府執政時購買“集村農舍”,當時他不過是個大學教授,在赴學校途中看到建案,進去詢問、買房,如此而已。

  朱雲鵬上午由律師李永然陪同,在律師事務所召開記者會說明,發表7 點聲明。他指出,昨天有向《壹週刊》報導該則新聞的記者作說明,並請刊登聲明全文,未料報導內容隻字未提,令人遺憾。李永然也協助說明不動產取得相關法律說明,推翻外界質疑是否與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違法農舍的情形相同。

  朱雲鵬表示,他是在2007年下半年擔任台灣中央大學教授,在赴學校授課時注意到建商廣告,前往樣品屋參觀,該年11月20日購買簽約,並非報導所指2008年5月26日,換言之,他是在扁政府時期買房,根本不是“政務委員”,不具官員身份,何來利用職權?

  他指出,當時建商告知該地屬於“集村農舍”用地,他有表明教授身份,詢問能否購買?建商當面告訴他可以購買,他才決定購買,後來全部委託建商依法辦理申請、過程一切合法;法律根本沒規定購買“集村農舍”非農民不可,關鍵在於購買後的農地使用情形是否合法。

  他說,集村農舍申請需要20 個人聯名申請,因此是委託建商代辦所有申請手續,在興建過程中,曾因公設進度問題,被推為全體住戶代表,向建商爭取保護消費者權益,他當時有商請律師協調,雙方二度達成協議,其後興建一切順利。

  朱雲鵬強調,該地現在有人在種植菜園;他也與其他聯名申請住戶達成共識,找一位農地使用專家幫忙會勘,提供建議,因此正陸續規劃如何有效使用農地;希望該雜誌能立即發更正聲明,否則不排除採取捍衛個人名譽權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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