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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協會記者會。(中評社 王宗銘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8日電(記者 王宗銘)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落幕,27日下午簽署“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兩會第11次會談協商議題包括ECFA後續協商的貨物貿易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兩岸民運航空飛行標準與航空器適航合作協議及兩岸環境保護框架性協議,其中爭取在今年內完成簽署貨物貿易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
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兩項協議簽署完成後先後各自召開記者會。在兩岸民運航空飛行標準與航空器適航合作方面,鄭立中說,兩岸航班現在已經增加到每週828班,有64個航點,這是關係到兩岸民航安全與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兩岸民眾與業界認為的好事,雙方均有責任與義務來加強合作,來積極推動。
鄭立中說,在這次會談前,兩岸業務主管部門等代表與小兩會建立專家小組,進行先期研究,釐清問題,已達成諸多共識,具備提交兩會簽署的條件,因此建議納入第11次會談議題協商,確保兩岸直航安全。
依據既有飛航安全及適航標準相關規定,現階段兩岸航班必須有飛航維修員跟飛,簽放飛安及適機相關文件。台灣“交通部”常務次長陳建宇在海基會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航班增至828班,需要跟機簽放的飛航維修員越來越多,飛航安全檢查需要有另一個作法,期待雙方未來朝採取國際作法的方向進行,相關法令都要再進一步磋商。
有關台方希望陸客來台中轉,陸方希望開闢新航路、縮短兩岸航路,鄭立中說,兩岸協議簽署的原則,向來是成熟一項,簽署一項,兩個議題不可能綁在一起討論,“開闢兩岸間新的航路,急迫擺在我們面前”,這有助於加強兩岸交流合作。
對於租稅協議,鄭立中說,由於兩岸對於避免雙重課稅看法不同,並存在許多技術性問題,我們本著一個原則,就是成熟一項就簽署一項,雙方繼續不斷交流意見,應該說兩岸雙方的專家都付出大量的心血,現在應該說水到渠成,雙方的共識安排已經充分考慮了台方的關切是合情合理,尤其是對台商是有利的,所以納入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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