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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兩岸簽21項協議 全都利大於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02 15:22:56


馬英九肯定兩岸簽署21項協議成果。(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2日下午主持國民黨中常會指出,兩岸關係發展,政府採取的基本原則就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一定符合這個原則,才會去做。從2008年5月他上任至今兩岸簽署21項協議,全部都是利大於弊。

  馬英九下午赴國民黨中央主持中常會,常會原安排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吳美紅專案報告“近期兩岸關係整體發展”,中午以“立法院”議事沒有進展,改陸委會副主委兼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出席報告。張顯耀以近期服貿爭議頗大,呼籲各方理性看待情勢發展,共同維護兩岸良性互動局面。

  馬英九聽取報告後表示,現在為了服貿朝野有爭論,有人問他與大陸簽的協議這麼多,到底對台灣有何好處,其實從他2008年5月上任至今,兩岸簽21個協議,陸委會都會定期檢討協議成效。

  他也舉例,兩岸簽署ECFA後,早收清單涵蓋的產項目貿易量全都大幅成長,幾乎是沒有被ECFA涵蓋的8倍,關鍵就是省下大幅的關稅;未來若能簽下貨貿協議,節省應該會更大,台灣對大陸出口貿易有顯著幫助;還有就是兩岸合打擊犯罪,電話詐騙案因此大幅減少與大幅減少捐失金頭。

  馬英九強調,政府採取的基本原則就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一定符合這個原則,才會去做,從2008年5月他上任至今兩岸簽署21項協議,全部都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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