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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約談十條”新聞發布會(中評社 王永雪攝) |
中評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 王永雪)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簡稱“約談十條”),此規定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網信辦信息服務管理局局長范力表示,出台“約談十條”旨在更好地規範行政行為,依法行政,推動約談工作進一步程序化、規範化,更好地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依法辦網、文明辦網。
范力指出,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各類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為廣大網民提供了豐富、便捷的新聞信息服務,也促進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的長足發展。但部分網站出於商業利益等考慮,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過程中,存在違法轉載新聞信息、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傳播謠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詐騙等違法和不良信息等問題,破壞了正常的網絡新聞信息傳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
對此,國家網信辦和北京等地網信辦日前已嘗試在依法處罰之外,通過約談一些違法情節嚴重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范力表示,“約談十條”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
范力也強調,實施約談與依法處罰並不矛盾,不是以約談替代處罰,約談後不再處罰;同時,也可以避免只是單純地一罰了之、以罰代管。進行約談是為了加強指導監督,幫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認識問題、改正問題,更好地依法開展服務,目的是為了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企業和行業的健康發展。
按照“約談十條”規定,約談情況將記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日常考核和年檢檔案。范力稱,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被多次約談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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