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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川台農業合作論壇。(照片:中評社) |
中評社四川4月29日電/在成都舉辦的第三屆川台農業合作論壇4月26日發布四川省《關於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由四川省委農工委、省委台辦、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8部門聯合出台,用15條切實舉措進一步支持和鼓勵台資企業、台胞來川發展現代農業。這是大陸首個省級層面出台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發展現代農業的專門文件。
《意見》最大的亮點是明確給予在川發展現代農業的台資企業和台胞享受與四川企業和居民同等待遇,並且提出要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給予鼓勵。
《意見》從同等享受農業補貼、基礎設施投入、用地保障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農業保險制度、興辦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興建農業園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打造新品牌、投資農業社會化服務業等15個方面出台“真金白銀”式具體支持政策,涉及廣、政策實、力度大。
文件在國土、稅務、財政等方面有許多突破。如明確對涉台農業園區、台資農業項目和農業產業基地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優先支持。在依法節約高效前提下優先協調用地,對符合產業導向、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的龍頭型、出口型、技術先進型及總投資較大的企業,用地指標在用地計劃中優先保障。優先減免台資企業設備更新、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及社會服務業等相關稅收。允許台資農企將其地面物、廠房、設備及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將台資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保障範圍,同等享受涉農保險優惠。
特別是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後,文件還明確支持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台資企業和台胞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給予貸款擔保。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台資企業和台胞購置補貼範圍內的先進農機,按規定給予購置補貼。在川台資農企、農民合作組織在評定各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示範農民合作社和示範家庭農場,申報中央、省、市(州)各級農業項目,獲得財政貼息貼費及獎補等方面與享有同等權利。對首次獲國家和四川省名牌產品、發明專利授權、有機或綠色食品認證的也按相關規定同等給予獎勵。
四川省各級各部門還將簡化台資企業審批辦理手續,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同時,台資企業主要投資人及其聘請的高管和生產技術骨幹,在本人及其子女落戶、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引進人才”相關優惠政策。
依托川台農業合作論壇平台,四川與台灣兩地農業交流合作近年提速加碼,目前合作項目200多個,投資逾20億美元,涉及農產品加工、種養殖、有機及生態觀光農業、生物科技諸多領域。此次文件出台,必將對推動川台兩地農業合作不斷深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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