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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30日電(記者 張嘉文)針對中國大陸29日將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犯罪之21名台籍嫌犯押往大陸,陸委會29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向陸方提出嚴正抗議,並表達深切遺憾,認為陸方此一片面作法,無視於台方多次呼籲應由雙方各自帶回己方人員依法處理,損害兩岸治安機關合作偵辦的默契與基礎,更對台灣人民情感造成嚴重傷害。
今年10月27日馬來西亞警方會同中國大陸公安,逮捕並拘留一批涉及跨境電信詐欺嫌犯,其中台籍犯嫌21人、中國大陸籍犯嫌6人;馬國政府在29日將21名台嫌強制遣送中國大陸。
陸委會表示,29日根據“外交部”通報,陸方擬將我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犯罪之21名“國人”強行押往中國大陸,隨即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提出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讓21名台籍嫌犯,交由台方接返回台依法偵審處理,不可強押至中國大陸,但後續未果。
陸委會說明,已向陸方要求,在涉案“國人”被押至中國大陸後,陸方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完成人身安全通報,並保障“國人”在陸相關司法權益、履踐正當法律程序;並本於人道關懷立場,協助安排家屬探視相關事宜。
陸委會再度重申,政府為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已組成跨部會平台,並實施相關強化作為;在11月初我警方更破獲一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洗錢水房,展現我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之成果,但要能有效遏止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之發生,仍有賴雙方的持續合作。
陸委會指出,希望陸方能夠摒除成見,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透過雙方良性溝通與對話,賡續向前邁進、相向而行,共謀妥善因應之道,只有持續透過雙方治安機關的合作,才有助於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陸委會表示,對於過去已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涉案“國人”,政府也持續努力與陸方進行溝通,爭取將相關人員接返回台後依法偵查、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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