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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今下午在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3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北地方法院近日接連兩起318太陽花學運判決,衝佔“立法院”的所有被告都無罪,至於攻佔“行政院”的群眾則是部份有罪。馬英九今天在東吳大學演講時提及,他很感嘆,人民應有權利反抗政府政策,但代價還是要承擔,這才是公民責任,一邊要攻佔“立法院”,又不能判他們有罪,這相當沒道理。
馬英九今下午以“國際經濟法與中華民國”為題,在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解析當前國際經濟法對台灣的影響。現場吸引近一百多位學生前來聆聽,其中更有不少陸生。
馬英九在談到服貿對台灣的影響過程中,提及太陽花學運被告幾乎都被判無罪一事表示,他這學法律的人對此事非常感嘆,所謂的公民不服從,是早年美國文學家提出來的,該文學家對當時的稅很不滿意,政府要罰他他不接受,但所謂的不服從,是可以不接受政策,但法律的處罰不能逃避。
馬英九強調,人民應有權利反抗政府政策,但還是要承擔代價,這才是公民責任,不能一方面說攻佔“立法院”,又不能判他們無罪,這實在沒道理。
馬英九也說,服貿協議在台灣辦了20場公聽會,是“立法院”有史來最透明法案,這怎麼會是黑箱?他回憶,太陽花學運期間,曾要“行政院長”江宜樺去和學生溝通,但學生們要江承諾先退回服貿才要對話,退不退回服貿大家可以談,但不能把議題當作是前提,這不是民主,等於是法西斯。
馬英九強調,他曾邀請了學生七次到“總統府”來談,且要全程轉播,但學生不來,他們前提是要先同意黨團服從黨紀,對此他無法認同。馬說,他大學時也參加學運,保釣運動,但不一定要走到像太陽花學運那樣,希望之後法律定讞後,相關的法律的代價他們還是要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