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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3500字答辯書斥檢方羅織構陷(全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14 16:26:02


法官問馬英九對被起訴,是否認罪?馬英九答辯我無罪。(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北地方法院承審馬英九涉嫌洩密案,今天下午2時30分首次開庭審理,馬英九親自出庭。法官問馬英文對被起訴是否認罪?馬英九答辯我無罪。他並準備3500字的答辯書向法官陳述。他說,檢方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檢察官的指控就不是事實、沒有證據、邏輯錯誤。

  馬英九下午親自出庭洩密案,北院如臨大敵,提前架起管制柵欄,媒體也提前進駐法院等候採訪。

  以下為馬英九辦公室提供的馬英九答辯全文:

  我無罪。

  我的答辯如下:

  這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檢察官的指控就不是事實、沒有證據、邏輯錯誤。起訴書說:本人從政期間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因理念差異,認為施政政策無法貫徹,乃在102年(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告知王金平等人涉及關說司法情事之後,以不符“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基本原則的犯行,行使“總統”職權,圖撤銷王金平黨籍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
 
  今天,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我要談“總統”的權力與責任。因為本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
 
  起訴書引用了一堆法令,提了不少次“憲法”,但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我,當時是“中華民國總統”,我,對“憲法”有承諾,我,對“國家”有責任, 遇到破壞憲政體制、傷害人民權益的違法事件,我不能若無其事、置身事外。
 
  檢察官完全忽略了“總統”這兩個字代表的意義與份量,也完全忽略了“中華民國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不論黨派,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在遇到涉及“立法院長”、反對黨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的時候,他想到的,一定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與危機,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
 
  我再說一次,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遇到這樣一場憲政風暴,想到的一定都是“國家”與人民。
 
  當時,我預料這個“立委”集體關說案一旦公布,一定造成憲政風暴,而“立法院”即將開議,“立法院長”能否主持院會,“行政院長”能否上台作施政報告,“行政院”送“立法院”的法案能否進行審查,都攸關“國家”政務與人民福利,我必須儘快召集“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與“總統府”羅智強副秘書長來會商,以因應這個即將來到的憲政風暴。這是大法官585號解釋確認“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權,也是“總統”的責任,而我,也以最小侵害、最大限縮的態度審慎行使這項權力,並沒有“無限上綱”。

  我後來請黃世銘“檢察總長”向江宜樺院長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因為“我國”憲政採取雙首長制,在程序上當然也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這都是依法令的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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