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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17日電(記者 張嘉文)針對時代力量將提案把陸委會從現行的由“立院”內政委員會監督,改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監督。陸委會回應表示,行政機關尊重“立法院”監督之職權,現行機制並無任何窒礙難行之處,陸委會尊重“立法院”之相關提案。
時代力量黨團昨召開例行記者會,宣布接下來要提出的法案,包括《“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盼將陸委會改為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監督。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指出,中國因素是“外交”、“國防”、“國安”很重要的主題,但內政委員會討論到中國比例較低,應將實際需求放到外交委員會。
對此,陸委會回應表示,行政機關尊重“立法院”監督之職權,現行機制並無任何窒礙難行之處。對於內政委員會、“外交國防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有涉及陸委會業務之事項,陸委會均全力配合,派員列席報告並備詢。
而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將陸委會改列由“外交國防委員會”監督部分,陸委會尊重“立法院”之相關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