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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五名委員在凱道前抗爭,要求蔡英文撤回勞基法修法提案。(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8日電(記者梁雅雯)蔡政府上台後學界首度大規模反對修惡法!“立法院”臨時會8日將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發勞工界抗議聲頻傳。時代力量“立委”5日起夜宿“總統府”前禁食抗議勞基法修法,勞團宣布8日起將夜宿“立法院”青島東路側;學界4日中午發起“反對《勞基法》修惡聯署”,截至7日中午,已有54所大學219位學術工作者具名參與聯署,其中,包含“中研院”學者。據悉,部分學者今將赴“立法院”外響應勞團夜宿抗爭行動。
學界7日發出反對勞基法修惡之聯署聲明,指出已有超過200位學者連署,其中包括18位法律學者、8位(職業)醫學與公衛研究領域學者、12位“中央研究院”學者,目前仍持續連署中。他們表示,共同訴求只有一個:“我們嚴正的反對《勞基法》修正案,並要求執政黨必須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有關人士接受中評社採訪指出,勞基法一年修2次,就法律安定性來說,就有很大的疑慮。再就內容去討論,這次修法有很多可能造成台灣勞動條件惡化的規定,不少法界和職業健康、醫界有關學者認為,這次修法將對台灣勞工健康造成惡化。最大2個爭議,首先,開了一到後門,讓勞工可連續工作12小時,其次,輪班制的部分也讓休息間隔時間可減少到8小時,學界今天也將響應勞團“立法院”外夜宿抗議行動。
以下為學界反對《勞基法》修惡之聯署聲明全文:
2017年12月4日晚間,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以及場外示威群眾的抗議聲中,通過了“立院”衛環與經濟聯席委員會的“審查”。執政的民進黨宣示將於一個月朝野協商冷凍期後的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完成修法。我們認為,執政黨如此粗糙、且完全傾向資方的立法,不僅加重了台灣勞工過勞的惡夢,更嚴重的傷害了《勞動基準法》的立法精神;我們共同的主張是:執政黨應立即停止此一修法!以下是我們的說明。
此次《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最核心的理由是所謂“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具體化在法案上則有下列的關鍵變動:(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加班總數不得超過138小時。(三)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四)“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而“可連續工作12天”。
我們反對這些修正。
第一、反對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前年(2016)《勞基法》修法中設計出休息日加班“做1算4”、“做5算8”的規範,是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來降低勞工的加班時數,是落實全面“週休二日”的過度手段。若貿然改為“核實計算”,將完全破壞落實週休二日之修法目的,導致休息日與一般可加班的休息時間無異,毫無降低工時、改善勞工過勞的效果。我們完全可以預見台灣工時必然再度攀升,過勞現象必將急遽惡化。
第二、反對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台灣勞工過勞的根源除了總工時過長之外,也來自短時期的密集加班。此次修法若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至54小時(可於三個月內調移),將惡化勞工密集加班與過勞狀況。
第三、反對輪班間隔降為8小時。實務上,若將三班制的勞工輪班間隔降至8小時,將導致不穩定的排班(即所謂“花花班”)成為法令上明文允許之事,嚴重影響勞工的身體健康。更何況有太多公衛與職安的科學證據已經證明,輪班間隔過短對勞工有致命的危害。
第四、反對放寬7休1。“7天應有1天例假”為《勞基法》1984年立法以來所明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最基本的身心健康。若修法容許放寬7休1,不僅剝奪勞工基本休息之權益,也違“例假”之“定期、固定”概念,使其淪為不確定之休息。與上述二、三點一樣,短期集中工作缺乏恰當休息,對勞工與整體社會必會帶來嚴重傷害。
綜上所述,此次修法除了會導致工時變長,更將令勞工因短期密集工作缺乏喘息的過勞現象急遽惡化。再者,休惡《勞基法》是否真能如執政黨所言“提昇競爭力”,事實上也毫無評估。
確然,企業於市場競爭中需要彈性,舉世皆然;然而,所謂企業運作之彈性不應直接等同於毫無節制的使用勞動力,否則將造成整體社會的負面效果。我們姑且不論過勞直接造成的工作傷害,導致個別家庭破碎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少子化現象所帶來的重大社會危機(年金、教育體系無法維繫,整體社會生產力下降),其根源正在於一個過勞的工作環境。而此危機業已衝擊著台灣社會,若將《勞基法》繼續修惡,未來勞動人口持續下降,對提昇台灣競爭力有何助益?更何況社會經濟學者也已指出,台灣競爭力之提昇若仍以剝削勞工、而非以提昇技術與管理能力為路徑,根本是開錯藥方。
換言之,即便企業運作需要彈性,仍有其勞動力使用的最低限度,而《勞基法》正是規範其最低限度的法律;它不僅是保護個別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更是維繫整體社會安全的最低法律規範。我們極度憂慮,此次執政黨自以為是的錯誤政策,台灣社會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另外,執政黨所謂當前《勞基法》毫無彈性,也是毫無法律根據的說法。目前《勞基法》已有雙週、四週、八週之變形工時、乃至於責任制之設計,適用於不同的行業,並非毫無彈性。執政黨若認為有特定行業需要彈性,應當負責任的提出調查與評估報告,分析行業與企業別的需求,並與《勞基法》所企求的社會安全保護相互衡平,而非基於不科學的想像,胡亂修法。但令人憤怒的是,到目前為止執政黨提不出任何行業別的評估數據,沒有任何足以說服人的論證,僅憑著流言與粗糙的民調就要強行通過修法;甚至作為此次修法唯一依據的民調,還出現“勞動部”與中央黨部完全相反的調查結論?!如此影響重大的法案變動,執政黨竟有如兒戲一般要強行通過,實在是荒謬至極。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勞基法》修正案攸關全國勞工工作與休息的基準規範,對國人勞動、家庭與社會生活、乃至於經濟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而此次修法所帶來的絕對是一個過勞的台灣。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嚴正的反對《勞基法》修正案,並要求執政黨必須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