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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GDP才算創造了財富?

http://www.CRNTT.com   2009-01-21 09:17:28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不少,而且可以反映在GDP上。比方說,政府要在老城區拆遷建新房,居民們勢必提出補償要求。按照同等地段的價格,應當每平米至少補償5000元,但政府因爲財力有限或者其他的原因,只同意按3000元收購,最終胳膊擰不過大腿,居民在一片牢騷謾駡中搬了出去。政府再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了開發商,開發商經過設計、施工等若干環節建成新房子,再以7000元的價格賣給了業主。此時,通常的GDP的計算是按照實際發生價格,即每平米的GDP應當是(5000-3000)+(7000-5000),總計爲4000元;可是政府如果不强制交易,而是按照市場價5000元收購,則應當是(5000-5000)+(7000-5000),總計爲2000元。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强制發生的價格,GDP的確是大幅增長,每平米産生GDP4000元;可是如果當初政府的收購行爲是按照公平自願的原則來進行,則同期社會每平米增加的GDP就只有2000元,遠遠沒有我們所計算的那麽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負數也不一定。

  四、妨礙他人的GDP

  假定交換雙方自願,但因爲妨礙了第三人,則對當事雙方來說也許是增長了財富,但對于整個社會來說則未必是件好事,有可能會造成財富的更大損失。比方說,甲乙兩人一個出斧頭作爲作案工具,一個出野羊作爲作案糧食,兩個合謀去搶丙的疏菜,結果甲乙雙方的財富都有快速增長,但他們的財富不是來自于財富的創造,而是來自于對丙方財富的轉移。假定這樣的事不爲社會堅决制止,則甲乙的行爲必將會激發更多的人充實到財富轉移的行列中來,社會的財富只會越分越少,過去的“打土豪,分田地”就有點類似的味道。

  現實生活中這樣公然的明火執仗已不多見,但也幷沒有絕迹。假定某鋼廠以犧牲周邊環境爲代價生産出來的鋼材非常便宜,每噸所花成本只需1500元,再以2000元賣給了私人建房者,此時雙方是自願交換,按照正常計算方法應當是每噸鋼材産生500元GDP。可是這些鋼渣廢水却造成了大規模的環境污染,周邊的良田顆粒無收,國家爲了治理這糟糕的環境,需要按照每噸鋼産量500元人工投入來治理方能恢復,則這家鋼廠對社會的財富來說,增加量爲零,因爲鋼廠所賺的500元正好被政府派來治理環境的人工費500元抵消。但按照現行GDP的公式,却是兩個500元相加,莫名其妙地産生了1000元的GDP。如果國家不治理呢?那麽GDP是增加了500元,但農民們是不會答應的,因爲他們的農田本來也是要産生GDP的,可是却因爲有了鋼廠的GDP,使他們减少了GDP,或者乾脆說,鋼廠所獲得的財富實際上是轉移了農民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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