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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要救陳水扁或陳致中?

http://www.CRNTT.com   2009-02-09 08:10:39  


 
  然而,如前所述,問題的根本仍在吳淑珍的罪證確鑿,其實沒有不認罪的空間。她若不認罪,未必能救得了陳水扁;但是,她若認罪,則有助於陳致中的認罪協商。從陳致中上周三出面表示認罪協商將進行到底,或許可以揣測吳淑珍之護犢情切,可能會為子認罪;但是,從陳水扁方面律師傳出的消息卻顯示,似仍主張吳淑珍只能認到“匯出政治獻金”為止;而陳致中的律師葉大慧甚至說,扁家四人對陳致中夫婦的認罪協商見解一致,“反而是扁家外面的人不希望見到認罪協商”;至於李勝雄律師解除了吳淑珍的委任,正可視為“外面人”的強烈反應。這些錯亂的訊息皆顯示:扁家確實已陷於“救父不能救子/救子難以救父”的兩難困局之中。

  扁家自當明白,認罪協商可否成立,是操在院檢手中,而非操在扁家。首先,特偵組已認定陳致中是洗錢共犯,且明指其“至今未完全交代海外匯款”;陳致中若欲認罪協商,第一關就必須說服特偵組。特偵組若不同意,法院即無介入的機會。但若特偵組對陳致中的“認罪”感到滿意,願意“協商”,法院仍將對全案相關條件進行斟酌,並形成心證;也就是說,法官心證的高低輕重,將是陳致中必須面對的第二關。院檢兩關既皆操之在人,所以陳致中夫婦提出認罪協商其實沒有什麼花樣可耍,更絕不能最後反而造成愚弄院檢、藐視法庭的印象,那對訴訟情勢將更是弄巧成拙、火上加油了。倘係如此,非但法院不容,也恐非輿論所能同意同情。

  吳淑珍是陳水扁諉罪的工具,陳致中卻成了陳水扁的“後顧之憂”。倘若拯救陳致中是扁家如今的最高戰略目標,吳淑珍明日出庭自當知所斟酌。就案情論案情,在人證物證俱全下,陳水扁已無可救,陳致中則仍存一線希望。倘若吳淑珍再存猶豫僥倖之心,另日莫要追悔自己將子媳送進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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