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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民營化改革 方向和障礙 | |
http://www.CRNTT.com 2009-11-17 11:06:20 |
南方都市報發表浙江大學教授曹正漢文章表示,當前,中國內需不足的原因,不僅僅是老百姓不敢多消費,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因民間的投資空間狹窄,導致的民間缺乏投資機會。所以,明年“擴內需”的渠道,不應局限於政府自身擴大投資,還應為民間資本打開新的投資空間,這需要推動新一輪的民營化改革。 前兩輪民營化何以成功 文章認為,“新一輪民營化改革”,至少應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政府需要進一步向民間放權,特別是將政府控制的壟斷經營領域和重要經營行業向民間開放,“不與民爭利”;其二,政府從經營領域退出來之後,必須專職於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向公共政府轉型”。同前兩次民營化改革相比,新一輪民營化改革的最大障礙也許是地方政府的態度有很大變化。 地方政府在對待民營化改革的態度上,有一條無形的“底線”:在地方政府難以獲利、而民間經營可以增加地方政府收益的領域,地方政府有積極性推動民營化改革;一旦民營化改革超出這一領域,就難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 地方政府之所以有一條無形的底線,而且能夠守住這條底線,是源於中國產權制度的一項基本特征:政府(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具有產權含義,在政府願意的時候,可以轉化為事實上的產權。 具體來說,行政權轉化為產權的直接途徑有三條: 文章指出,一是以行政權直接行使農業經營權,即政府直接控制農業生產活動———如組織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直接從事農產品經營———如對主要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 二是以行政權直接行使工商業經營權,即政府直接辦企業和各類公用事業機構,同時禁止或限制個人進入這些領域。 三是以行政權直接行使土地開發權,即政府從事土地征用、開發和出讓等經營活動。 地方政府推動民營化改革,是與尋求行政權轉化為產權的最優途徑結合在一起的;行政權轉化為產權的最優途徑,也就是地方政府推動民營化改革的底線。 從以上角度來看,中國最近30年的民營化改革,只是政府將較低層面的經營權民營化,即向民間開放農業經營權和一般競爭性行業的工商業經營權,而較高層面的經營權———主要是土地開發權和便於政府控制的特殊行業的工商業經營權——— 則繼續控制在政府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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