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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垃圾發電事件 走向善政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09-11-25 10:48:07  


新聞通報會現場,多位負責人輪番介紹番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情況
  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訊/《東方早報》今天刊登評論員許斌的文章“番禺垃圾發電事件走向善政之路”,文章表示,“只要尊重並維護了每一群體、每一個人的表達權利,真正將對於公民合法、合理權利的尊重與保護落實於現實規則、現實程序、現實行為的每一細節了,集思廣益的結果,最後之方案,必然是最能夠使全體公眾共同受益的方案。”文章內容如下:

  首先必須要厘清的,是圍繞著政府有意在廣州市番禺區建設焚燒發電廠引發了激烈的輿論質疑聲浪,以及區域內相當部分民眾各種形式的抗議,絕非地方政府缺乏執政能力,更不能說是轄區內社會秩序混亂。(《廣州日報》11月24日)

  現代社會的公共秩序,它本身是鮮活的,服務於促進每一社會群體、每一個人的更加幸福愜意的生活。但凡沒有直接的暴力行為發生,不能認定公民群體或個人來到政府機關,要求與官員直接對話的行為擾亂了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相反,必須從制度上、程序上保證公民群體或個人的合法要求得到滿足。公民群體或個人還願意與政府官員對話,本身是他們還信任政府以及政府官員的標誌,是值得慶幸的。

  正因為此,我們或許應該感覺到慶幸,迄今為止,相關的質疑和抗議行為還沒有受到刻意的打壓,政府行為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對民意的應有尊重。

  接下來,我們期待的,是這樣一種尊重,這樣一種民意與政府行為之間的互動,不僅體現在禮儀上,還能夠落實在現實行為的每一細節上,使得具體事件有相對圓滿的結果。

  譬如在新聞報道中提到:番禺將在全區進行為期半年的大討論,究竟什麼是大討論呢?是轄區內民眾能自由參與才算是大討論,還是依然由政府指定參與者,只不過,被指定參與的人數稍稍多一些就被稱為大討論了?而“絕大多數群眾反映強烈,也絕不開工”等話語,也不可避免要面臨什麼是“絕大多數 ”,應該實行由轄區內公眾自由投票的方式體現絕大多數群眾是否“反映強烈”,還是像一些變質的聽證會那樣,強行指定一些人員,強行賦予其代表公眾的權力,用特定人員投票的結果體現絕大多數群眾是否“反映強烈”?

  尊重民意,在我看來,便是現代法治社會里的走向善政之路。

  走向善政之路,是否會削弱政府以及官員的權威呢?如果這權威指政府以及官員的絕對權力,那是肯定會的,但這樣一種絕對權力,真正帶給公眾的,卻注定是瞬間的華彩,以及華彩之後的無邊黑暗,這本來是現代社會應著力避免、杜絕的;如果這權威指公眾發自心底的對政府存在意義的認同,那麼,這樣一種對社會、對國家、對政府、對具體部門以及工作人員的認同,無疑會隨著利益訴求表達權得到切實保護,隨著各自利益在規則以及現實行為中得到充分尊重、得到切實保護而不斷加強。

  具體於番禺區建設焚燒發電廠的規劃,儘管我個人並不了解具體情況,在技術問題上更是一竅不通,但我相信,只要尊重並維護了每一群體、每一個人的表達權利,真正將對於公民合法、合理權利的尊重與保護落實於現實規則、現實程序、現實行為的每一細節了,集思廣益的結果,最後之方案,必然是最能夠使全體公眾共同受益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