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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標準 緣何刻舟求劍

http://www.CRNTT.com   2009-12-10 11:03:41  


電摩新國標即將實施電動自行車可能喪失路權
  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訊/《東方早報》今天刊登政治學者劉軍寧的評論文章“行業標準緣何刻舟求劍”,作者認為,“以國企為主的機動車行業要以標準為‘武器’,奪取以民企為主的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市場份額,把後者頃刻間逼入絕境。這個當代版的刻舟求劍中再現了當前如火如荼的國進民退的‘魔影’”。文章內容如下:

  最近,某地發生了一件新鮮事:強勢行業被授予確定弱勢行業產品邊界的權力。於是,非機動車協會率先頒布了行業標準:從今以後,不論是人是車,只要百米速度快過30秒都被劃入非機動車的範疇,且不能走人行道。標準還要求對全體國民和非機動車進行每年一次的速度測試,所有費用,一切自理。百米速度快過30秒者須領取非機動車牌照。出門上路,只能走非機動車道,不得走人行道和機動車道。

  機動車行業協會隨即頒布了自己的行業標準,凡是設計速度超過每小時20公里、重量超過40公斤的代步工具,一律視為機動車,每年要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年檢,領取牌照,辦理保險,駕駛人員要考取駕照。所有費用,一切自理,車輛出門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不得占用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

  最後一個是航空航天行業協會。該協會的行業標準規定,鑒於當地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是時速120公里,所有設計速度超過每小時120 公里、重量超過1.5噸的交通工具,不論是汽車還是飛機,一律視作航空航天器,由該行業協會歸口管理。所有駕駛員須持有飛行員執照。所有交通工具每年必須到該協會指定的地點用指定的設備接受年檢。所有費用,一切自理。檢測合格者,方可上天,且一律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並須絕對服從空中交通管制。

  最後,所有這些行業標準都順利地得到了當地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批准。從此,該地的交通狀況,空中地上,熱鬧非凡!

  很顯然,上面所說的是個虛構的故事,但是這個故事是有真實依據的。因為上述故事中有一個情節正在當下真實發生,而且似乎不可逆轉。在被拒之門外的消費者和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一片反對聲中,作為汽車摩托車企業等機動車行業利益的代表,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最近起草了電動摩托車技術標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批准這一標準,並將於2010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把設計時速超過20公里、車重超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界定為電動摩托車,並把它劃入機動車範疇。這一界定,對生產者意味著必須取得摩托車生產許可才能繼續生產,對消費者意味著必須考得駕照才能上路,而且必須行駛在機動車道上。

  利益集團的存在與相互之間的博弈,在現代社會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當前關於電動車命運的激烈爭論,我認為,症結並不僅在於電動車的標準之爭本身,也不僅在於電動車是否環保、安全等的實質性問題上,而在於行業標準產生的程序問題上:即與電動自行車行業在同一市場上激烈競爭的機動車行業是否有權劃定非機動車產品的邊界。上述標準制訂過程的荒謬之處在於,一個弱勢行業生死存亡的標準制訂權落到了直接與其競爭的另一個強勢行業的手里。這相當於把雞的命運交給狐狸去裁決,並在狐狸的決定上蓋上公章。而狐狸的決定只能有一個指向,那就是吃掉雞!

  即便拿標準說事,說出來的也是可笑之事。現行電動自行車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自重不得超過40公斤、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這個受限於當時技術水平的標準,制定於1999年,且在頒布之初就成了陳舊的標準,被新的電動車技術不斷突破。在過去十年間,民眾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居住面積、出行距離、汽車性能、電腦性能、手機性能、電視屏幕等等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就連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也有了很大的改進。社會發展了,生活變化了,可是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卻堅持使用十年前的行業標準。我們不妨把這種情形濃縮為下面這則故事:

  有個人乘船渡江,一不小心,把他的隨身公文包掉到江里,包里面裝有他剛起草的輕型電動車行業標準。他急忙在船沿上刻上一個記號,心里銘記著這個記號,嘴里不停地念叨著:“我的公文包就是從這兒掉下去的。”船靠岸後,這個人順著船沿上刻的記號下水去找公文包,但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

  是新標準的制定者們傻到要做刻舟求劍的事情嗎?不是!傻事背後有聰明的利益驅動。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的理由都是堂而皇之的,但其中都是利益在作祟!以國企為主的機動車行業要以標準為“武器”,奪取以民企為主的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市場份額,把後者頃刻間逼入絕境。這個當代版的刻舟求劍中再現了當前如火如荼的國進民退的“魔影”。

  眾所周知,使用電動車的多半都是低收入的普通百姓,購車為的是方便上下班出行、接送孩子,以節約時間。相對於其他代步工具,電動車以極小的負面外部效應,為低收入和老弱百姓帶來了極大的出行便利,無論在事故率、道路占用率、使用成本、能源消耗、噪音和空氣污染等方面,都優異於機動車,它本應成為政策鼓勵的對象,拉動內需的動力,現在反而成了到處受到打壓的對象。為什麼最受老百姓歡迎的交通工具屢屢遭禁?難道老百姓以後只有購買奧迪車才能上路嗎?這個現象背後的體制問題,是值得深度反思的。當公民被排斥在公共事務之外的時候,消費者和生產廠家被排除在標準制定之外,就再“正常”不過了,發生本文一開始描述的那個情形和再現刻舟求劍的故事就毫不奇怪了。

  但願刻舟求劍之類的事能得到制止和糾正!但願,新的電動車標準像船上的那把劍一樣,掉到水里,泡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