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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強家產見識制度缺失的可怕

http://www.CRNTT.com   2010-02-06 11:14:04  


 
  二是明知有禁令偏偏搞投資經營。眾所周知,無論是官員還是官員的直系親屬和配偶,黨紀國法都是明令禁止他們進行投資盈利經營性活動的。然而我們看到,文強家產中不僅有放貸款,而且還對外投資房地產、炒股、經營網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廠等等。據相關報道,禁止官員和配偶經商的禁令達40多個。試問,難道禁令都成了擺設?

  三是官員以權通吃。正是因為文強手中掌握著公權力,所以就可以收受1625萬餘元巨款,還有1062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另外,還能利用職務之便將扣押物品據為己有,如工藝品、字畫、佛頭、金銀首飾、酒、茶等。這些家產折射出,權力缺乏制約是多麼可怕,每一項以權謀來的家產的背後,都有公平與正義的損害。

  四是對官員的監督失靈。文強曾大搖大擺地佩戴著11萬元的勞力士手表去上班,竟然沒有被人發現舉報,無疑讓人遺憾。顯然,這不僅是因為文強權力大沒有人敢舉報,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監督失靈——文強即使再張揚一點也不擔心什麼。

  五是官員占據多少福利房是一筆糊塗賬。檢方舉證稱,文強家投資購買或興建的房產多達16套,其中,有低價購買的兩套重慶市公安局福利房、1套重慶市監獄管理局的集資房。既自己建房,又占據多套福利性住房,之前卻沒有被發現,可見,我們對福利房的管理是多麼的糊塗,如果文強不出事,多套福利房就暴露不出來。

  在我看來,儘管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試點公開官員財產,但從整體而言,距離公眾的期待還有很大的距離。文強家產明細再一次讓我們見識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缺失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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