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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書記”案見證了故鄉的淪陷

http://www.CRNTT.com   2010-02-13 09:53:30  


 
  根據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蕪湖市檢察機關偵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張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並轉交給他的一封舉報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認為系原阜陽市泉北貿易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兼安曙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李國福所為,由此產生報復的意圖。張治安要求潁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汪成嚴厲查處李國福的經濟問題。

  張治安為達到陷害報復舉報人的目的,收集相關材料,擬定《特大舉報!!!》的標題,編造李國福有重大經濟問題和雇凶殺人舉報材料,分別寄送有關部門負責人。隨後,張治安要求公安局調查《特大舉報!!!》中的李國福雇凶殺人情況,紀委調查李國福有無受賄問題,區人事局調查李國福子女參加工作手續是否存在造假問題。

  2007年8月24日,經汪成授意,潁泉區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及案件承辦人在檢委會上建議對李國福涉嫌貪污、挪用公款進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並向與會人員說區委領導很重視。與會人員一致同意立案,並決定對李國福刑拘、搜查。

  8月26日中午,檢察院抓獲李國福,搜查出舉報張治安的材料。當晚,汪成把舉報材料交給張治安,遂確認此前的舉報信系李國福所為。張治安召集汪成、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局長萬傳紅、區紀委書記趙學民,布置分工調查李國福及其家人的問題。

  為進一步實現張治安陷害李國福的目的,汪成對審查逮捕的承辦人明示李國福案系張治安交辦。承辦人在明知不符合逮捕條件,仍違心向檢委會匯報建議逮捕的審查意見,導致李國福於9月7日被錯誤決定逮捕。 

  舉報人雙目失明死於獄中 

  李國福被逮捕後關押在阜陽市看守所。由於李國福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嚴重疾病,不符合關押條件,看守所遂提出變更強制措施。但是,汪成拒絕了看守所的提議。

  汪成聽從張治安安排提審李國福,審問出了舉報信的來源,威脅隨時可以處理清退李國福子女的工作,向李國福施加壓力,要求其不得再說有關張治安的問題。汪成許諾,只要配合就會得到從輕處理,否則就要處理其親屬。無奈之下李國福向張治安寫了“悔過書”,請求得到原諒,並請求放過其家人。 

  李國福案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汪成又向公訴部門施壓,公訴部門負責人和承辦人在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本應退回補充偵查的情況下,未認真審查即倉促結案。2008年2月底,汪成在討論是否對李國福提起公訴的檢委會上,面對不同意見,謊稱部分貪污事實經請示已得到市檢察院認可。3月4日,區檢察院對李國福以貪污、受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偽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訴。張治安多次向潁泉區法院院長了解案情,並授意重判李國福。

  李國福於同年3月13日在監獄自殺死亡。據李家人透露,李死亡前,雙眼皆瞎。

  李國福的死亡,引發公眾強烈關注和質疑。4月底,中共安徽省委、省檢察院派員調查此事。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於2008年7月14日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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