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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樓市 需要“兩個創新”

http://www.CRNTT.com   2010-05-16 11:27:08  


中國房地產正面臨重大戰略調整
  中評社香港5月16日訊/“為培育和打造一個能夠真正拉動內需的有序健康的樓市,無論政府還是開發商,都需要大膽創新和合理創新。政府通過創新,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包括對樓市既有效約束又合理引導。開發商則通過創新,提高住宅設計的合理水平及住宅質量,並改進服務,以滿足市場的最大需求,同時也是在提升住宅附加值和企業競爭力,確保企業在樓價下降後仍處不敗之地。”企業策劃人黃燕今天在《大公報》發表文章“中國樓市需要‘兩個創新’”,文章內容如下: 
 
  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中國房地產藍皮書(2010)》認為,2009年之所以房價、地價大幅上漲,可以說與房地產調控措施未及時到位、不能切中要害有很大關係,對閒置土地捂盤惜售、炒房炒地等打擊力度不夠,地方政府的短期化政策損害房地產市場的長遠發展。因此,調控方式和手段亟待創新。

  創新確是好東西。創新得當,確能使問題迎刃而解,尤其是棘手的問題。筆者認為,內地樓市,問題多多,現在該是靠創新去解決問題的時候。

  筆者認為,內地樓市現在急需“兩個創新”:

                   約束引導結合

  一是政府的監管思維和手段要創新。政府對違章用地和違法建築實行“天上看、地上管、網上查”的綜合監管模式,便是極為有效的監管創新。中央針對樓市泡沫所出台的新“國十條”,又稱“組合拳”,也是很有效的監管創新,有力地遏制和打擊了樓市的投機投資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且已初見成效,一線城市的樓價已經開始下降。另外,開通舉報熱線,加強社會監督,也是提高政府監管效率的極佳方法。

  政府對樓市監管的最佳目標,當是有力遏制投機需求並拉動自住需求。這就意味著,政府對樓市既要有效約束又要合理引導。例如政府應鼓勵和引導各類開發商在交通便利地點或非偏遠地帶多建廣大工薪階層所需要的小戶型商品房和保障房。目前一些保障房被空置或出租,並非出自購房者的投機心理,而是因為保障房的布局不合理,房子位置偏,出行不便,影響了業主外出工作。若想提高住房使用率,政府就要想方設法提高住房的使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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