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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12跳 該直面員工慘淡人生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08:38:43 |
在發生11連跳後,富士康老板郭台銘終於現身,並辯白說,富士康不是只要錢不要命的血汗工廠,他有信心穩定局面。不久,媒體傳出富士康發出一封《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和附在後面的員工《承諾書》。公開信稱:“公司誠信守法經營和管理,並尊重和關懷員工。對員工意外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公司將不支付法律、法規規定之外的賠付項目。”《承諾書》則要求員工承諾,“不以極端方式傷害自己,出現事故後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規定之外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給公司正常生產營業秩序造成困擾。”昨天下午,郭台銘終於道歉,並收回承諾不自殺的協議。這種撥亂反正,固然值得肯定,然而,其企業文化,仍然值得公眾審視。 富士康的強簽不自殺協議表明,該公司的治理文化出了問題,既不中,也不西。11連跳發生在富士康,不是偶然,確是事出有因。從李光耀提出亞洲價值觀始,亞洲從四小龍的騰飛中,慢慢恢復自信,認為不僅是清教倫理會通向成功的商業主義,亞洲的儒家文化,也可以導致商業文明。但在富士康的《公開信》和《承諾書》中,既看不出儒家那種“萬方有錯,罪在朕躬”的自省精神,也無西方公司的法治文化。貫徹富士康行為的是一種強權型的軍事集中文化。 《論語》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郭台銘用了儒家的忠,故其骨幹團隊絕大多數為台灣幹部,這種地緣文化,猶如以前的晉商。靠鄉緣、地緣,以及在故鄉的聲譽等來贏得忠誠。但富士康缺乏儒家的恕道。拿強簽承諾不自殺為例,這種視全體員工為跳樓嫌疑的做法,不說違法,也有違人情。有位中國著名企業家說得好,東方式的管理,就是制度之外還要有人情。不講人情,就難說儒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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