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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中國的二代現象

http://www.CRNTT.com   2010-05-29 10:36:05  


 
  平心而論,在一個正常的職業世界中,如果官員們沒有特權,沒有區別於其它社會群體更高的福利、地位和權力,那麼,人人都能夠平等享受社會職業所帶來的生活樂趣,“官二代”子承父業也就不可能演變成一種“仇官”的社會心態。只有當“官二代”的成長,成為一種破壞社會公平和法治精神的官場體制或官場形態的時候,它才會觸及社會最敏感的政治神經,並飽受輿論的指責。

  在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安排中,由於《公務員法》的實施時間較短,配套的公務員權力限制和激勵保障的法規還沒有建立或不夠成熟,現行的與公務員權利保障相關的制度運行相對獨立與封閉,使我國公務員目前享受的福利和保障實際上是一種“國家保障”。在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並不是每一個社會成員普遍享受的情形下,“國家保障”的穩定性雖然也有利於吸引人才,但也由此強化了人們的“官本位”思想,使公務員流動困難。特別是在公務員退出的外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難以有效疏導官員“獨木橋”的擁擠現象。

  另外,我國公務員的分配仍處於孤立於市場分配體系之外的封閉系統,還沒有建立起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公務員工資增長機制,因而公務員收入無法與其他社會成員的分配實現均衡。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機制僵硬,缺乏制度性保障,致使自認為工資水平偏低的官員,追求工資外的灰色收入,導致部門權力尋租和部分公務員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層出不窮,嚴重違反了公共利益分配的公平原則,激起了民怨和社會的仇官心理。

  在公務員獨立分享職業穩定的“紅利”時,也就容易成為“衆矢之的”。當然,公務員隊伍需要穩定,公務員個體也需要獲得職業發展的空間,但不能以阻斷公衆平等擁有的社會保障權利和踐踏社會公平為代價。

  消除“官二代”的途徑

  雖然說,一個現代的國家,應該改變官本位的狀況,逐漸把官本位變為民本位。但是,在沒有改變之前,政府絕對不應該強化這種來自帝制時代的傳統。即使僅僅出於保證從平民中汲取人才的需要,出於社會穩定的需要,也必須下大力氣保障社會上升渠道的暢通。不至於讓平民的精英,因沒有上升渠道,永沉下僚,因而心生怨恨。而保障平民精英上升渠道的唯一辦法,就是以國家之力,確立一個官員選拔的制度,並嚴格執行。同時,用制度保障一定比例的平民子弟的晉升。

  科舉制是中國乃至世界最偉大影響最深遠的制度創新之一,它打破門閥制度,從平民階層選拔優秀人才為國所用,是小農經濟時代凝聚中國社會的基本制度。有人研究,自隋唐以來的科舉制,能夠保證大約有半數的及第者,出身中小士紳和平民,另外一半,多是官宦子弟。官宦子弟以門蔭為恥,使得那個時代的仕途後門開得不那麼大,從而遏制了官僚貴族化世襲化的傾向。

  從世界各國來看,為了保證公民的機會平等,在法律上禁止政府機構中的裙帶關系,以及官員為親屬開後門,建立官員回避制度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如美國聯邦法律禁止聯邦官員雇用任命、推薦或提升自己的親屬到該官員所控制的任何機構或部門工作。它對“親屬”一詞的解釋涉及公務員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叔舅嬸姨、侄甥、岳父母、婿媳、姻兄弟姐妹等。印度等國法律也有類似的規定。在公務人員的聘用及其晉升方面,在公務員的報考上,這些國家也沒有對官員子女特殊照顧或網開一面的做法,相反,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或考核,使一批優秀的人才進入政府部門,保證國家機關內部的純潔,則幾乎成為大多數國家的共識。回避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消除政府內宗派主義、小團體主義,以及近親繁殖、任人唯親的不正之風。

  撫平社會的裂痕,一定要改變產生“官二代”的土壤和條件,在當前,消除社會“仇富、仇官”的心態,就是要割斷公權力與市場的交易,還社會和市場一片朗朗的晴空。

  小時候看印度老電影《流浪者》,裡面有一句印象深刻的台詞:法官的兒子永遠是法官,賊的兒子永遠是賊。相信中國的社會不會篤信官員的兒子永遠是官員,平民的兒子永遠是平民。溫總理在北京大學與莘莘學子座談時再一次強調“公平正義比陽光還要光輝”,作為公權力執掌者的公務員的選拔則應該成為最耀眼的光芒!(作者為北京大學政治發展與政府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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