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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現行徵地制度導致社會不和諧

http://www.CRNTT.com   2010-09-06 08:25:33  


 
  例如:根據北京城市發展規劃,在2010年8月,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有100畝農業用地要依法 “農轉非”了,政府無償取得50畝用於公益事業,另外50畝由農民依據城市規劃自主處置。朝陽區政府不花錢取得50%的城市建設用地,主要用於公益事業,不存在徵地補償的問題。在依法“農轉非”的過程中,豆各莊農民集體失去100畝農地,獲得50畝城市建設用地,發大財了!是發展工業,還是建房地產,還是建市場,由豆各莊農民集體依照超市規劃自主決定。豆各莊農民集體也可以將這50畝地出售、也可出租、也可招商、也可決定暫時閑置,都是可以的。總之,這50畝地是豆各莊農民集體的,由他們依法自主處置,任何人不得侵犯。

  也許有人還會問,不徵地,政府收入會不會大幅減少?

  我的研究是,政府收入不會減少,只會增加。政府無償取得了50%的土地,其中的一半就足夠公益事業用了,另外的一半可以“招、拍、掛”,收入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招、拍、掛”收入,足夠地方政府支付基礎設施建設了。此外,政府還可以找擁有另外50%的城市建設用地的“地主”(豆各莊農民集體)征稅。農地“農轉非”後,價值倍增,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增值的多少來征稅,實行累進稅率。例如:土地增值一倍,征稅30%;土地增值2倍,增稅50%;土地增值3倍,增稅60%,總之,增值越多,稅率越高。

  豆各莊農民集體還可以選擇土地閑置的,政府可徵收土地閑置稅,閑置時間越長,徵收閑置稅也越高。土地增值稅收,絕大部分歸全民共享,不然,糧食產區的政府和農民就不生產糧食了,國家就危險了。我計算過了,政府收入不僅沒有減少,至少可以增加30%以上。減少的是腐敗分子的灰色收入。

  也許有人還會問,開發商的地從哪裡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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