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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規劃涉台部分因時空背景變化而調整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8 08:28:43 |
而五年前的“建議”的有關台灣部分的內容,則有二百九十九字,其全文是:(44)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貫徹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和談判,加強與反對“台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台灣各黨派的對話和交流。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五年間兩個“建議”,現今的建議為二百二十四字,“七年前的建議”則為二百八十六字,似是有所壓縮。其實,在明年三月送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准的“草案”文本,可能還會有變化。實際上,五年前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一五”規劃正式文本,涉及台灣部份的文字內容,只有一百一十五字,許多“理論論述性”的語言全都刪掉,只剩下具體實施措施表述的文字,其全文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擴大海峽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交流與人員往來,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不過,在五年前“建議”中被刪掉的內容,全部在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得到“還原”。但卻並非是被安排在第三部份的“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的說明”,而是被移植到第二部份的“今年主要任務”,成為每年《政府工作報告》的內容。對比五年間兩個“建議”的涉台部分,雖然主旨未變,但有一些具體論述卻做了較大的幅度的調整,並集中在以下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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