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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被強拆家庭都有清華博士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07 13:43:57 |
王進文:我擔心過,後來打消了顧慮。第一我相信,即使我發了信,我和我的家人也是安全的,政府有妥善處理的能力。另外,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也給我注入了力量。而且網絡上的評論,對我攻擊的幾乎沒有,我想我的境況很多人是感同身受的,我說出了他們想說不敢說或不方便說的話。 記者:如果有私下解決的方案,你會接受嗎? 王進文:不會。11月24日,我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他問我要一個賬戶,說“給你匯138萬,這事就別鬧了”。我不知道他是誰,也沒同意。 “我沒了房子但有家” 記者:清華大學法學院的領導對你的信有什麼表態和意見嗎? 王進文:很多院領導和老師都關注著事情的進展,都在關心我,他們希望此事能盡快解決。這畢竟是我的個人行為。 記者:但你信的開頭卻提到了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的字樣,這對對方可能是種壓力。 王進文:應該說,我“綁架”了清華,“綁架”了博士,“綁架”了法律。 記者:怎麼解釋? 王進文:清華大學,一所引領全國教育界的高等院校,它要有倫理責任和道義擔當,它會支持它的學生合理合法的維權。在某種意義上,它只要不阻礙,就是一種支持。 我的父親是個農民,不識字,把我養育成一個清華學生,讓我掌握足夠的知識,如果一個清華的博士還不能依靠自己的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那麼國人絕對有理由質疑,讀書是否有意義。就會有人說,你這個博士有用嗎,只會用嘴說說,人家拿起刀來就維權了。 第三,請注意我的身份,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博士研究生,學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徑來試圖解決我所面臨的問題,而且我也充當了我們村村民的法律顧問。如果說,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證據,並採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沒能維護合法權益,那麼中國的法制和法律您認為是成功的嗎? 這可能是個冷幽默,但需要反思的是,我“綁架”了這些,誰“綁架”了我,誰“綁架”了唐福珍(注:2009年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在拆除違法建築過程中,一位叫唐福珍的拆遷戶與城管執法人員對峙,拒絕拆遷,之後其情緒失控,在自家的房頂上,向自己身上傾倒汽油並用自備打火機點燃自焚,經醫院搶救無效,於11月29日死亡。),誰“綁架”了那些面臨野蠻拆遷的人? 記者:通過這件事,你有什麼收獲嗎? 王進文:其實我是幸運的,我只是沒了房子,但我有家,家和房子是不一樣的,有人才有家,但家的載體是房子。我只是失去一個載體,這是不幸中的大幸。這對每天埋頭讀書的我,也是一個收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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