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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藥家鑫死與不死,對中國社會意味著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2 09:09:34 |
判藥家鑫死與不死,對中國社會將意味著什麼? 藥家鑫作為一個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中國公民,攜帶管制刀具、交通肇事、故意殺人的犯罪情節很清楚;迫於壓力,投案自首的過程也很清楚;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是罪罰相當。按理說,無論法官、律師、案件當事雙方,還是犯罪學家與大眾,對此應該沒有異議。 事實卻正好相反,藥家鑫案在中國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引起億萬人的高度關注,“蒸騰效應”正在持續發力;不管結局如何,藥家鑫一案的最終判決將深刻影響中國社會的下一步發展和中國法律的進程。 主審法院、部分媒體、被告辯護律師、某些犯罪學家及藥家鑫家人成一派,力主藥家鑫犯罪事出偶然,屬“激情殺人”,且案發後有自首、悔罪情節,因此,罪不至死。最有代表性的言論是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評藥家鑫致人死亡的八刀:“他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 被害方、部分法學家及律師、社會大眾則旗幟鮮明的力主判處藥家鑫死刑立即執行。他們認為,藥家鑫攜帶管制刀具,交通肇事致人受傷,不但不積極搶救,反而擔心被受害人記下車牌號碼,“農村人難纏”,遂起殺人惡念,連捅八刀,致受害人當場死亡。殺人後繼續駕車肇事,被群眾圍堵抓獲。兩天後才被迫交代殺人事實。這起故意殺人案事實清楚,藥家鑫殺人動機明確,手段極其殘忍。按現行法律公正判決,藥家鑫只能是死刑並立即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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