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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官員何以淪為嬰兒販子?

http://www.CRNTT.com   2011-05-11 08:36:54  


 
“邵氏棄兒”:生命處境的殘酷寓言
 
  2011年05月10日08:38東方網 評論員 劉洪波 

  把嬰兒從親人身邊搶走,製造成“棄嬰”,並進入國際收養渠道——《新世紀》周刊對湖南邵陽市隆回縣的“邵氏‘棄兒’”的報道,與其說是揭露,不如說是控訴。

  計劃生育、“問題嬰兒”、社會撫養費、國際收養……這是圍繞“邵氏‘棄兒’”的一些關鍵詞。計劃生育政策的嚴格執行,產生了“問題嬰兒”的說法。“問題嬰兒”家庭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多少由計生人員確定。而一些人在孩子被搶後即使交費也見不著孩子,孩子已作為棄嬰交給了福利院,他們改姓“邵”,有些被外國家庭收養。

  收養被遺棄或失去親人的孩子,本是慈善的行為,人道的事業,而“邵氏‘棄兒’”使這樣的事業變成了人倫的哀傷、社會的罪惡。那些孩子從父母的懷抱中被搶走,作為逼交社會撫養費的人質,而後竟如同撕票一般,父母再也見不到他們,他們被送到福利機構(在此全部改為姓邵),然後漂洋過海。這樣的“收養”,已墮落成販賣,而整個過程,竟是由官方機構與政府人員完成。

  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一度被稱為“天下第一難”,因為那是與社會的生育意願與國民的傳統對抗。現在,我們知道,這在有些人看來,還埋藏著巨大的利益。發放生育許可、徵收“問題嬰兒”罰款(後改為社會撫養費),以及“一票否決”所牽涉的官員前途,都是利益所在。搶嬰有利於經濟收益,將嬰兒變身“邵氏‘棄兒’”送往國外,大概也有利於生育統計。總而言之,搶奪嬰兒對計生人員就是一件合算的事情。

  傷天害理,天打雷劈,這種人倫的詛咒,算得了什麼呢,“一票否決”才厲害。而做一件傷天害理的事情,就能既避免被官場否決,又能產生經濟收益,這是官員們願意做的。

  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哪怕生育行為有違計劃生育政策,也不是嬰兒的過錯,為何嬰兒會成為“問題嬰兒”,並使之不僅不能得到政府的撫育,甚至被剝奪了享受父母之愛的權利?何況隆回縣也並不管嬰兒是否有“問題”,他們只要“問題嬰兒”這個概念能給搶奪嬰兒提供開解,他們不是有問題才搶,而是搶誰就是誰有問題。

  被搶嬰兒的身後,是父母撕心裂肺的疼痛,是親人流淚泣血的悲傷,但同時,是搶嬰者笑對“一票否決”的輕鬆,是收到幾千上萬元社會撫養費的舒心,如果嬰兒進入國際收養程序,據報可收取的手續費便是3000美元。搶奪嬰兒的行為,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不會受到法律追究,法律會追究對搶奪嬰兒進行反抗的人。可以說,搶嬰行為完全是在法律縱容、政府鼓勵的情況下產生並不斷發生的。

  某種程度上,我們這個社會對人的認識,一度進入了“人是負擔,人是包袱”的陷阱。在這個人人都像是人口學家的社會,控訴人多已經成了一種政治正確,對人的厭棄幾乎成了一種信仰。這種社會認知背景下,生命不再寶貴,生命能夠賺錢才寶貴;“中國就是人太多,死一些不要緊”,成為一些人的習慣語。在這種社會語境下,計劃生育無論採取何種辦法,幾乎都可以得到理解甚至鼓勵。

  事情已經發生幾年了。當這樣的事發生時,那些被搶嬰兒的父母只能獨自飲泣。現在,僅僅因為計生問題不再像當初那麼敏感,這樣的事才會被報道出來,即使如此,仍然需要媒體基於天良的勇敢。當權力正在實施滅絕人倫的行為時,它得到的不是抗議,而是平安無事。這樣的事,不自搶奪嬰兒始,不至搶奪嬰兒終。而那些被搶奪的嬰兒,連天然而有的血緣和父母之愛都被割去,這就是說,沒有什麼是與生而來不可剝奪的,這實際上是這個社會人的處境的一個寓言般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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