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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女中學生援交賣淫案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08 10:59:56 |
相關鏈接: 專家:性心理教育缺失 2011年11月07日16:27正義網 楊柳 正義網北京11月7日電(見習記者 楊柳)上海20名少女組團介紹賣淫案經媒體報道引發熱議,記者就此事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他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中國留存至今的惡劣‘買處’風氣與少男少女性心理教育缺失”,而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青鬆則提醒,對於嫖宿未滿14周歲的少女,可按嫖宿幼女罪論處。 上海20女生為零花錢相互介紹賣淫 近日,上海市閘北區檢察院對警方破獲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參與賣淫和介紹賣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多達20人,其中多數為在校中學生,2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職業學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學校。 其中一些女中學生多受日本、台灣等地腐朽文化影響,其行為呈現出所謂“援助交際”的雛形,即在校少女為獲得金錢而與男性約會,從事色情活動,而她們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有更多的零用錢,可以購買奢侈品、更換數碼產品等等。 她們不僅自己賣淫,而且還介紹朋友或者同學從事這樣的性交易,從而組成一個固定的“賣淫圈子”,同時,檢察機關發現,涉及此案的7名嫖客是相互認識的,也構成一個固定的圈子。而據涉案的少女供述,經常有一些男人,在QQ上向她們尋找未成年人,欲進行性交易。 專家:性心理教育缺失導致少女盲目性開放 “這些少女在性觀念上是相當地愚昧。”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教授說道,“她們根本不懂得文明的、美好的性。” 他將出現此種現象的原因歸結為“對青春期少年性心理教育的缺失”。“性是一種權利,天生而有之,但是我們的父母和老師卻從來不引導,只知道視其為洪水猛獸。孩子們只能自己去探索,而她們在探索過程中,發現性居然是一種商品,可以買賣,而且價格不菲,為了滿足購買衣服或者奢侈品的欲望,她們便開始這種盲目的性開放。” 再者,皮藝軍教授認為中國古代惡劣的“買處”風氣也是罪魁禍首之一。“‘買處’是中國古代一種非常惡劣的風氣,而且現在依然存在。有些嫖客並不滿足與成年女性的性交易,於是就將目標對准少女,通常出價很高。他們的這種需要無形中打開了少女賣淫的‘市場’,使越來越多的女孩子或被介紹或被強迫進入這個行業。” 他認為目前家庭和學校如果能正確引導青春期孩子的性心理,將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這種案件的再發生。 律師:嫖宿未滿14歲少女構成犯罪 此案中那些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男性是否應該追究刑責呢?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青鬆律師。 他認為在此案件中,與兩名未滿14周歲幼女發生性關係的男性應當以“嫖宿幼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與未滿14歲女孩發生性關係,不論女孩是否出於自願,依然構成嫖宿幼女罪,要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對與14-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的男性,目前則尚無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嚴懲,只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懲處。 資料: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構成嫖宿幼女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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