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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戰壕”裡 問題官員盡數複出

http://www.CRNTT.com   2011-12-16 11:57:08  


 
  讓官員複出"曬太陽"

  如果不是網友曝光,宜黃的兩名官員複出至今不會進入公衆視野;如果不是在某些官方宣傳報道中出現的官員名字令心細記性好的人偶然得以發現,許多官員的複出就會毫無波折,官員複出也不會成為今天的一大公共話題。

  去年9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被拆遷的鐘家三人燒成重傷,其中一人入院後醫治無效死亡。此事因鐘家姐妹使用微博求救,並直播維權過程,受到全國關注。

  其間,邱建國率人阻攔鐘家姐妹赴京接受媒體采訪,上演"女厠攻防大戰";蘇建國則率人到南昌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搶奪受害人屍體,並打傷家屬。

  宜黃拆遷事件中,在引起舉國關注成為公共事件之後,撫州市委決定對縣委書記和縣長分別立案調查。

  隨後撫州市委、市政府發布情況說明,堅稱拆遷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全程未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再之後就是江西省委宣傳部對外發布消息稱兩"建國"已被免職。兩"建國"後來成為因拆遷事件被問責的首批官員。

  直到現在兩人複出任新職,公衆也不得而知當初對兩人調查的結論是什麼,兩人到底犯了什麼錯,根據什麼規範被問責,現在又得以複出原因何在?

  "拆遷出了人命,縣長帶人搶屍,這樣的官員問責後還能複出,而且是擔任公路局局長這樣的肥缺,徵求了意見沒有?人大批准沒有?"竹立家質疑。

  對官員複出的條件和程序,由於現行規範性文件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導致現實中官員複出形式五花八門,對立法完善相關程序的呼聲也由來已久。

  經過多年探討和爭論,許多意見也基本達成一致,只待立法或政策予以吸納。

  例如,對於官員複出的條件,學者就提出,應當區分不同情況對待,經問責調查確定有重大過錯並造成公衆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原則上不予重新任用;複出的時機選擇也不應當是現在採用機械性的一年標准,而要綜合去職的期限、去職期間的工作表現、個人能力和職位的空缺情況等考慮。

  還有目前政策文件中提到的各項標准,例如何為"實績突出",什麼叫"符合提拔任用條件",都應該進一步有精細化的規定,便於操作,官員的複出也容易令公衆釋然。

  接受采訪的學者都呼籲,官員複出的程序設置也非常重要,須審慎設計。例如複出提名、複出的考察、複出的討論決定、複出的公示等等,都應當予以明確,官員複出得正大光明,民衆也看得清楚明白。

  同時多名學者還提到,必須加強人大在官員問責和複出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的官員問責,絕大多數是上級問責下級,黨委問責政府,而真正對官員的選舉任命有決定權的人大並沒有能夠發出應有的聲音。

  本世紀剛剛開始起步的中國官員問責,隨著一輪又一輪問責風暴的展開,已漸入正軌,而與此相伴的官員複出也正跟在後面蹣跚學步,中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正如竹立家所言,在現代民主國家裡,重大的言論失誤屬於嚴重的政治錯誤,是要被問責的,而我們那些叫囂著"老百姓怎麼不公布財產"的官員,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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