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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沒有恩怨仇恨的歷史背景與現實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5 08:34:47 |
正因為如此,中國大陸的駐外使領館,往往與“黨外”有著某種程度的接觸聯繫,甚至是予以資助。其中一些人物,還被安排秘密到大陸參訪。實際上,近年一些“黨外”人士的回憶錄,就有此類記述。而當時大陸的官方新聞喉舌,對台灣“黨外”的鬥爭,包括許信良的中壢事件,餘登發事件,及美麗島事件等,都給予正面報道。 其二是民進黨的社會基礎,基本上是工人、農民和中小企業主,而其《黨綱》的內容,除了第一章的“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及第六章的“和平獨立的國防外交”之外,第二章的“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第三章的“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第四章的“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第五章的“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帶有樸素的社會主義元素,可以將之歸納為“福利社會主義”和“民主社會主義”流派,與馬克思主義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科學社會主義”,都是屬於社會主義之流派。因此,如果撇除“台獨黨綱”部分,民進黨《黨綱》其實是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黨綱。在這一點上,與中共有著較為相似的理念。因此有人說,如果撇除“台獨黨綱”,中共與民進黨其實是廣義上的社會主義政黨。 就此而言,蕭美琴所說的“民進黨與大陸並無恩怨仇恨”,就有了某種程度的共同基礎。但是,也因為民共兩黨過去交集不多,互不熟悉,要進行交往接觸,就必須從頭做起。當然,更大的障礙,是在於“台獨黨綱”。 曾有民進黨人說,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凍結了《台獨黨綱》。因而在陳水扁競選“總統”時,就有人聲稱“台獨黨綱”已是歷史文件。 但這是麻醉外人的說法,實際上也令不少人在觀察民進黨時陷入了誤區。其實,二零零七年由黨時的黨主席游錫主持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又己經“凍結”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如果說,《台灣前途決議文》是以“中華民國”的“瓶”來裝“台獨”的“酒”的話,那麼,《正常國家決議文》就更是乾脆撕下“中華民國”的畫皮,直接訴求於“台灣”,並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其“獨”性比《台灣前途決議文》更甚。 民進黨《黨章》規定,經“全代會”通過的決議文、競選綱領,視為《黨綱》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民共兩黨沒有恩怨仇恨,單是《正常國家決議文》、《台灣前途決議文》和“台獨黨綱”所組成的“台獨理據”,就是阻擋民進黨與中共進行黨際交流的“三座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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